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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佬,小可6年前烂尾一书,这2天续写结尾,请总管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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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夺命大红袍 救世小青衣
天穹之外,天外天。
凌云此时作为统御整个大千世界的魁首,带领着众人与那些化外天魔进行这最为残酷的搏杀。化外天魔来自异世界,战力最强的是功参造化的一代魔皇厉血,部众以十二位顶级魔帅为主,辅以八部天龙众部,堪称三十三重天第一战力
此时魔皇厉血将手上的方天画戟一扬,指着凌云等人,说道:尔等都一起上吧,这次我们要攻占你们的大千世界,血屠千万里。
凌云笑道:大言不惭,这次大战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不要趁口舌之快,手底下见真章吧。
随后,众人开始血战,凌云直接化作一道惊世白虹,撞向魔皇,魔皇也大喝一声,直接使出最强战力。后续众人都已轮番开战,纤韶一袭青衣,素手轻点,血战之下,对面一位魔帅已经成为了强弩之末。这时候,另一位魔帅突然闪了过来,大戟向前一次,带动伟岸之力,向着纤韶背后刺去。这时,一道红光闪过,一把霜刀骤然降临,拨开了必杀的大戟,纤韶往后一看,正是翩翩红衣的落十一。落十一向她一笑,随后又进入了苦战之中。
九天之上,凌云施展出了无上圣龙体的神力,与魔皇缠斗不止,渐渐占领上风。魔皇奋力一振,身形辗转往后几步,说道:小子,果然厉害,虽然你有了无上圣龙体作为纯粹武道力量之源,但是我依然有摧毁这个大千世界的能力,大不了同归于尽,我要让你万古成空。
此时,妖帝莫练天也已经赶到,作为凌云的好兄弟,他如今的战力也是今非昔比。他看着魔皇说道:无需多言,今天我们兄弟一定要斩杀你。随后他双手作刀,力劈华山而下。魔皇眼神飘忽不定,变得十分空洞,凌云赶紧制止了莫练天:小心,有异常。
此时战场上的魔帅身影都变得模糊,飘向天外魔皇之处,魔皇在慢慢变得充实,逐渐成为一个完全体。高大的他居高临下,看着众人说道:你们没想到吧,我们天魔一族的不灭天功已经由我练成,如今我已经突破入武神境界,你们拿什么打?可惜,不能与世长存了,如今我要和你们同归于尽。
随后他的身体不断的膨胀,开始破灭。此时纤韶径直冲上前去,对着凌云说道:云哥,这次恐怕不能和你一起终老了。我是古神女娲的后裔,身负神凰不灭体,只有牺牲自我,补天,才能消灭魔皇的这个黑洞,为了黎明苍生。
此时,西域佛陀金蝉子站了出来说道:此次天魔的武神境界自毁黑洞,纤韶施主的神凰体补不了武神境界高手自爆的黑洞,当年古神女娲也只是力抗武皇巅峰的天魔自爆而已。除非。
除非什么?凌云与纤韶一同问道。
金蝉子:除非按照太古圣人的记载,由凌云施主的无上圣龙体与纤韶施主的神凰体合二为一,才能封镇这武神境界的自爆威力。
听完,凌云与纤韶对视一笑。凌云说道:“事已至此,别无他法了。纤韶,这次说什么我都会陪着你的,咱们永远不分开好吗?”
纤韶点头,“自然如此。”
随后两人化作惊世长虹,向着魔皇的自毁黑洞而去,随着惊天动地的响声,一切的一切都消磨于无形,世界恢复清明。天上却多出了一轮圆月。
此时红袍的落十一泫然而泣,她伸手摸着眼前的虚无,“云哥,你怎么就这么毅然决然的走了,还未最后看我一眼。”旁边的莫练天紧紧的拉住她,怕她做出过激举动。


IP属地:江苏1楼2018-01-27 10:51回复
    威胁整个世界的化外天魔都被消灭了,纤韶化成了一轮圆月,填补了魔皇自爆的黑洞。凌云的无上圣龙躯顶住了魔皇自爆的伟力,化为精华滋润了整个大千世界。佛陀金蝉子双手合十轻叹:“救世小青衣啊,世人每次看到这轮圆月都不会忘记你,为了这个世界,奉献出自己。”
    世界的极北,四方圣人动用了世界之力铸成了凌云的塑像,得师与凌云的道祖张道陵说过,只要有这雕塑在,世人但凡感受于凌云的大恩,愿力汇聚于此,千百世之后,他未尝不会复活。这些话都是落十一一把霜刀架在他脖子上吐出来的心声,听完这个落十一才堪堪收起了霜刀,一袭大红袍随风而绽放。


    IP属地:江苏2楼2018-01-27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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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妖界帝城,莫练天也已经成为了真正的妖帝,堪称天上地下古往今来第一妖帝也不为过了。他坐在妖界正中,雄视天下。心道:“凌云大哥为了天下人的安危,与纤韶一同化道。为了不让大哥在九天之上寒心,就让我来永镇妖界,固守这化外天魔的域门吧。”
      随后,他眼睛望向千万里外的一处,顿时虎目中也绽出柔情千种。那是一个手持霜刀,剑眉狭长的红袍女子,她在极北苦寒之地,也就是凌云雕塑前堪堪站立,霜刀在冻土地划拉出一道痕迹,刀与万年冻土的碎石摩擦出金属的碰撞声。
      此时,妖帝莫练天站立而起,双脚往前迈出一步,缩地成寸,千万里的路都尽在脚下而逝。两步就已经来到了落十一的面前,他看着她不说话,只是双手背负于身后,静静的看着落十一,就觉得十分美好。
      这种感觉很好,就像三人当年在妖界虎牢关初遇一样,那一袭的大红袍便深深的印在一代妖帝的心海中,久久不能抹去。而当年的三人,现在凌云已成雕塑,他与落十一还在身旁。
      望着落十一在用手摩挲着凌云的雕塑,他轻声说道:“十一,你我都已知道凌云大哥早已溘然而逝。逝者不可追,千万年后也许他会再重生转世而来,可是那毕竟是千万年后的事情的。”
      落十一背着他,大红袍轻轻摆起,说道:“小天,我知道你的想法,我也明白你的心意。我曾听桃花剑仙孔尚任一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所以你回去吧。”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莫练天听后,知晓了答案。他双手握拳,虎目紧闭似乎有泪水划过,只道:“当年你我凌云大哥三人初相遇,便成为了真正的朋友。若是我早于凌云大哥与你相遇,是不是就是另外一回故事了?”
      落十一摇摇头,“也许吧。”
      随后,莫练天松开双手,背向着她,说道:“从今以后,谁若是想杀你,我必定追杀此人到天涯海角,上穷碧落下黄泉,你自珍重。”随后,他便再也不回头看一眼,大步向前,一路南渡。特别的是,这时莫练天并没有用缩地成寸的神通,而是就这么一步一步的走着,向着南方,可没有姑娘。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怎奈何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回到了妖帝城,莫练天坐在椅子上,一条毛毡盖在他的腿上,这是当年妖界游历落十一斩杀巫妖王送给莫练天的礼物,他一直珍藏。
      莫练天轻轻摩挲这这条毛毡,细细说道:“我有这妖界天下,有盖世神通,可却没有你在我的身旁。”
      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可没有你,有这天下又如何?


      IP属地:江苏3楼2018-01-27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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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州京城,有一个当年游历狗刨江湖的木剑游侠儿,如今已经成了名动天下的无敌剑客。
        他叫温华,他有一柄木剑,也曾经有过一个朋友。可惜那个朋友已经不在了。每每想到这个,他都要碎一口,“凌云你丫的,没事装什么大英雄呢?就知道逞能,到最后,也没人陪我游历江湖了。”
        他轻轻叹了口气,虽然嘴上埋怨凌云,但是他知道,那么一个关乎世界存亡的关头,凌云也只有舍生取义了。他只是埋怨自己当时能力还不够,不能帮上兄弟这个忙,愧怍到了现在。即使现在成了名动江湖的无敌剑客,青楼勾栏多少位花魁愿意为他折首。可惜,这一切原来能和兄弟无限吹嘘的事情,都只能对着空气说了。
        温华不禁骂骂咧咧一句:“凌云,我的好兄弟,可惜你再也见不到兄弟***的时候了。”
        他的眼里满是曾经与凌云的狗刨江湖,将整个京城闹得鸡犬不宁,把当年还是个小纨绔的柳慕白揍得鼻青脸肿的,谁让那小子扬言千金下聘迎娶书院夫子的第一女弟子纤韶呢。而柳慕白如今已是中州战神了。
        温华醉酒了,想起了曾同凌云一起在杭州西湖畔的断桥残碑前一起撒尿的时候,不禁哈哈大笑:“就是要气死那些斯文的读书人。”那些辗转游历千里的日子,现在细细想来,还别说,很有一番韵味。
        温华又是饮尽一壶上好的中原茅台,随后将剩余的一壶酒直接摔在地上,酒香入土。他喃喃说道:“这一壶酒,就当是做兄弟的我敬你的,谁让你逞好汉做那劳什子盖世英雄,说不在就不在了。兄弟,少了你,这个江湖真的毫无烟火气啊!还记得我曾经和你吹牛的话吗,我曾酒醉鞭名马,也曾多情累美人。可惜兄弟你,再也见不到了。”说完,他便醉的不省人事了。
        我曾酒醉鞭名马,也曾多情累美人。手持木剑三尺锋,兄弟你看我多神勇,多神勇哦?
        有情江湖,自有情之人,善始而善终。


        IP属地:江苏4楼2018-01-27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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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州李家,南域剑门,东土圣殿,西方某处佛国,竟然在短短的两天都遭到了一场单方面的屠杀,各大世家家主不论修为高低,均是一刀毙命。即使东土圣殿的殿主,武学修为已经功参造化,一只脚也已经迈入武皇境界也是被瞬杀;佛国的金身佛陀,口呼佛号,纵然金刚不坏也是枉然。据说行凶者是一个身穿红衣,手持一柄霜刀的女子。她剑眉极狭长,刀锋也同样锋利。人们便将她称之为“夺命大红袍”。
          但是很奇怪的是,夺命大红袍击杀的那些人,大多是曾经与凌云有仇,后续迫害过他族胞,尤其是那位殿主,欲满世界追杀凌云的故人。人们猜测,这位夺命大红袍估计就是凌云认识的旧人,她就像一把利刃悬在那些一边享受着凌云拯救世界带来的安稳,一边在做着恶心勾当的那些人的头顶之上。世人便将她与天上那轮圆月合称为凌云的红颜知己:夺命大红袍,救世小青衣。
          对于这番血洗,四方圣人皆是闭口不言,告诫徒子徒孙不可再言说,列为禁忌。同时派遣越来越多的徒子徒孙在大千世界开始弘扬凌云与纤韶的事迹,信仰之力越来越充足了。
          世界尽头,极北冻原。
          有一红衣女子斜卧在凌云的雕塑旁,霜刀给她直接插在地上,旁边搁着一坛女儿红。她就是落十一,她轻轻的摩挲着冻土极其恶劣气候形成的沙砾,说道:“云哥,那些你牺牲之后欲要偷偷加害你朋友后人的家伙,都给我用霜刀解决了。以前你修为高了,不愿意和这些人再做计较,但是我不同,既然你不在了,那些人胆敢再做对你不利的恶心勾当,我落十一就是要为你解决所有的后患。世人称我是红衣魔头,可笑,世人辱我骂我又如何?我都不在乎。”
          纵然身后百载恶名如何?我只愿意为你,与天下人为敌,又如何?
          夺命大红袍,也可比肩,救世小青衣。


          IP属地:江苏5楼2018-01-27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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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落十一与凌云到苏州城游玩,遇到一老道在解签算卦,她停驻不前。凌云笑道:要不要就上去算一签?落十一点点头,旁边老道赶忙腾出位置来,给落十一算上一签。
            卦象:落十一,无鞘剑,无情最杀人。
            落十一听罢,气得想砸了老道的摊子,还是凌云拦着,说道:“算命不都是算给普通人的,就是图个乐子,做不得数。”落十一听罢才停了手。
            其实那位算命的老道,就是道祖张道陵游历山河的一座化身,他的先天八卦算无遗策,但是偏偏就这一签,他只算对了一半。
            落十一,无鞘剑,无情最杀人,但若是有情了呢?
            女子无情时负人最狠,女子用情时感人至深。
            偏偏落十一动了情,而后用情极深。
            此时。
            极北冻原。
            天上刮起了风,雪花开始飘落。
            落十一素手轻扬,指着天上的那轮明月,说道:“说到底,我还是羡慕纤韶姑娘,最后成了一轮明月,和你永远的在一起了。而你,最后走的时候,却没有和我打一声招呼,徒留我一人悲伤。再细细想想,那年那天,倘若我们仨没有在妖界虎牢城初次见面,也许正如小天所说,后面的事情也许都不一样了。”她细细说完,随后浅笑,嘴角绽出一抹惊艳至极的鲜红,旁边是两颗如沐春风的梨涡,点缀的恰到好处。原来无鞘剑,也可以很美很美呐。
            风雪很大,落十一很想以长剑为碑,以霜雪为冢,就这样和他不再分开。
            那年那天,虎牢城口凌云、落十一、莫练天初相遇,便让她如沐春风。
            虎牢城口初相遇,一见云哥误终身。
            落十一望着凌云的凌云的雕像,右手挽起女儿红,就这样在漫天风雪里痛饮,喝了一半,又撒掉一半入冻土。
            她望向漫天的风雪,轻声道:“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
            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只恨君不在,独留我饮酒在风中。
            这时候,她并没有注意到身后出现了一个身穿素服,高大伟岸的男子。他就这样静静的看着她,不说话。
            随后,他双手轻轻的掩着嘴,轻喝道:“喂。”
            那年那天,这年这天。
            落十一闪电般的转过头,呆呆立在风雪中。
            随后,她直接一拳垒出,讲那男子击飞了好远。她气急骂道:“凌云,怎么是你,一定是我出现幻觉了,还是你故意冒充他?”
            那人慢慢的爬起来,摸了摸胸口,说道:“确实是我啊,那天最后迎战天魔前,我知道此去九死一生。所以,最后我分出了一缕神识,留在了人间,就是为了你啊。一开始,我的神识不算强大,后来我找到了四方圣人为我铸造的这个雕塑,有了世界之力,我现在就得以凝聚出一座躯体了。十一,你刚差点把我打死了。”
            落十一听完,轻轻一哼,“打死你这**,活该。谁让你当时走之前也没和我告个别。为了你,我可是都给世人冠上了夺命大红袍的称号了,凌云。”
            素服男子摆了摆手,说道:“这些年,真的辛苦你了。”
            落十一上前挽着他的手说道:“那这到底还是不是你了,凌云?”
            凌云点点头说道:“这是一部分的我,是只为了陪你直到永远的我;另外一部分的我在天上陪着纤韶,这你可不要吃醋哦!”
            落十一嘴角浅笑,梨涡绽放,笑道:“不会啦,我只要现在的你陪我就心满意足了。”
            随后,她轻轻摆起红衣,在那漫天的风雪中,跳起了舞,旋转出一抹鲜红的弧度。请君为我霓裳舞,请君为我入阵图;那一天的落十一,很美,很美。
            其实,书上还说过: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
            完。


            IP属地:江苏6楼2018-01-27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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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兴趣使然,开始写小说,中间断断续续,其实也就写了一点点。那年那天,我还是个学生,坐在教学楼旁,男生宿舍5112号,用着玉旭的华硕笔记本电脑,敲下这无人问津的故事。这年这天,我已经工作一年半了,世间滋味已知道半数,坎坷也有过很多,其实世间事很多都是很无奈,也只有书上,才能做到喜剧结尾。
              如果说到过去,我觉得那时候就是很幼稚,现在很多东西已经不辩自明,很多道理都懂了。但是如果可以的话,还是希望回到那片林荫小道,继续着青春的故事,很多事,我们都不会再错过。
              --
              请诸君评析哈哈


              IP属地:江苏7楼2018-01-27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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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8-01-27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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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贵州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8-01-27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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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验加333333关注本吧


                    IP属地:河南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8-01-27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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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卓小蛮腰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8-01-2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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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长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8-01-27 11:19
                        收起回复
                          大家也来过个瘾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8-01-27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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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哈看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8-01-27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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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8-01-27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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