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7年11月39日去劳动局申请了劳动仲裁,2018年1月3日开的庭。我从2017年2月11日就去那里上的班。开庭中我之前的工厂不承认我是他们工厂的员工,仲裁庭让我三个工作日去找证据。那个工厂就只有四五个人,介绍我去那个工厂上班的说老板交代好多次。不能帮我私下写证明我是工厂的员工。介绍人是我同事认识有十来年了我也没想到他不帮我。不过他还要在工厂上班。工资也有一W多一个月。老板给他发工资,他不好帮我。我也不好勉强他。另外几个人那就更不用求人帮忙开证明了。我想让工业区帮我调监控证明一下。工业区也不帮忙。现在怎么证明我是那个工厂的员工。老板说我和他们的关系是劳动供承关系。也就是说他工厂发货给我做工厂是他的,机器,材料也是他的,我住的宿舍也是他给我提供的临时休息的场地。我住在宿舍时有网上买一些东西2017年2月份就有送货到我宿舍。工厂说我和他之间的劳动供承关系是从2017年6月份开始的。我在那里上班二月份进厂压一个月工资4月份发第一次工资是现金。第二次发工资我说现金很麻烦让他给我转的账,他之后的工资全是用支付宝或都微信转的账。求大神指点13528887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