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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的伤残军人进行故意刁难丶推诿的行为不应该赔礼道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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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的伤残军人进行故意刁难丶推诿的行为不应该赔礼道歉吗? 2016年3月4日上午,徐某持其身份证和伤残军人证到北京北站2号窗口第一位要求优先购票,售票员用窗口的话筒喊话称徐某没有排队,并告知徐某应当排队购票,后徐某向值班主任反映情况,要求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行使优先购票权未能得到解决。
  同时徐某认为,值班主任要求其向2号窗口排队的其他人进行解释,是在推卸解释的责任,且属于对其的侮辱。此后为解决问题,北京北站将当时正处于关闭状态的3号窗口打开,徐某来到3号窗口购买到了车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两个,第一,在接受相关社会公共服务时,伤残军人的优先权与老弱病残孕的优先权是否相同?第二,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北京局的行为是否侵害了徐先生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
  首先,从对一般残疾人与残疾军人的法律保障来看,两者都适用《残疾人保障法》,该法第十二条作为特别规定,明确要求国家和社会对残疾军人比对一般的残疾人应当给予更多的抚恤和优待。
  其次,除《残疾人保障法》外,《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作为特别法亦明确规定了伤残军人的优先购票权。故无论是一般法还是特别法,均明确规定了对残疾军人的保障办法,是从法律层面上对残疾军人抚恤优待的保护。
  第三,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公共场所、公共服务领域对老弱病残孕的照顾、帮助是社会文明健康进步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行为。中国铁路北京局设置专门的老弱病残孕优先窗口,照顾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购票的做法,值得肯定,但是,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北京局把残疾军人等同于一般的残疾人,进而按照老弱病残孕人员给予照顾和提供帮助的做法,明显与《残疾人保障法》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不符。伤残军人的优先权是法定的,老弱病孕和一般残疾人的优先顺序权是伦理价值上的,当两种优先权存在矛盾时,应优先保障残疾军人优先权的行使和实现。中国铁路北京局在徐先生购票过程中将其当作一般残疾人对待,显然没有履行相关的法定义务,其行为是不妥的。
  关于第二个争议焦点
  从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来看,侵害名誉权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的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本案中,中国铁路北京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明知有对军人、残疾军人优先保障之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仍拒绝徐先生行使优先购票权的行为,存在故意刁难之主观成分,但该种故意刁难是否等同于侵害名誉权的过错行为?这也是本案争议的关键点。对此,应结合中国铁路北京局工作人员的言行、当时的环境、当事人所处的场合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从本案的案情来看,虽然中国铁路北京局工作人员在徐先生行使优先购票权时存在故意刁难、推诿的行为,但其行为的性质还不能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划等号,尽管在道义上应该给予批评,但不构成侵害徐先生名誉权的过错行为。徐先生据此要求铁路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北京局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相关损失、相关责任人在法庭上当面赔礼道歉等诉请,法院均不予支持。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微信公众号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12-18 00:47回复
    重庆市万州区严肃处理拒绝依法优待残疾军人相关责任人——落实优抚规定不打折
    12月初,重庆市残疾军人邓月强收到重庆市万州区公交公司原安全经理刘某的一封道歉信,对于该公司驾驶员申某拒绝依法优待残疾军人的行为进行检讨和反思,保证今后严格落实相关优抚政策,并愿意接受社会监督,邓月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一起在当地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中影响较大的事件,在当地人武部和民政部门的及时介入下,得到解决。
    事情还得从11月25日说起。当日8时许,邓月强从重庆其他县区到万州区办事,在万州高铁站乘坐31路公交车,上车后邓月强像往常一样出示残疾军人证,准备往车厢里面走,谁知,该车驾驶员申某拦住了邓月强:“残疾军人要免费乘车也得去办理免费公交卡,要不然就得掏钱!”人生地不熟的邓月强和该驾驶员理论了几句后,只好下车向有关部门投诉。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明确规定:“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明文规定岂容打折。得知消息后,万州区人武部、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迅速赶往该区运管处和公交公司,调查核实事情原委。经军地多方协调,最后,万州公交公司对驾驶员申某给予停职处理,同时撤销负有领导责任的安全经理刘某职务,并要求其真诚道歉。该公交公司承诺,立即纠正“土规定”“土政策”,确保该区今后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这事在万州区引起的震动可不小,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军人及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政策的宣传力度,以及工作人员对相关法规的学习,同时,军地联手进行监管,确保军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万州区人武部政委李伟告诉笔者,他们以此案例为契机,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干部群众对优先优待军人军属的法规学习和情感认同,自觉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短 评
    莫给优抚增设“门槛”
    科技的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也给一些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火车、飞机、轮船等交通运输工具网上购票方便快捷,可残疾军人欲购优惠票,只能亲自持证到站购票,而一些伤残军人本身就出门不便,平添烦恼;城市交通售票无人化、电子化,于是要求享受优待的相关人群办理专门的免费卡,可办卡过程烦琐,而不少残疾军人一年也难得外出几次,办卡几成鸡肋,更是将临时到该地探访的残疾军人排除在了优待门外……
    有人不以为然,认为这只是一些“个案”,是在发展科技、打造智能城市过程中被忽视的“小事”。殊不知,关爱正体现在细节和小事中。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饱含着党和人民对子弟兵最厚重的情,要将这份情传达到每一名军人、优抚对象的心中,不仅需要政策法规上的关注,更需要在细节上的落实,通过程序设计,让冷冰冰的机器电脑也能传达热乎乎的情。(左庆莹)
    编辑:蔡琳琳
    来源:解放军报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8-01-01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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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8-01-07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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