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也许商家还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但用“霸王条款”这么吸引眼球的词就不好了吧。“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具有五大共性:一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二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三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四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五是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引自百度百科。积分卡本质上是一种促销手段,就好像一些饭店的抵价券,通常规定了使用时间和最低消费金额。你的愤怒可以理解,因为现实与你的期望还有距离,但抹黑就不好了。最不济,咱们可以用脚投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