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三十六、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三十七、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
(二)××××××××××;
(三)××××××××
三十八、本基金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是指:
(一)××××××××××;
(二)××××××××××;
(三)××××××××××;
三十九、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四十、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 70%。〖公募基金会〗
四十一、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 8%。〖非公募基金
会〗
四十二、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 10%。
四十三、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四十四、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四十五、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四十六、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四十七、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四十八、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四十九、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五十、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五十一、本基金会每年 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当年度捐赠者名册及有关资料〗。
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五十二、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五十三、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五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五十四、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其他情形)。
五十五、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 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五十六、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五十七、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 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五十八、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通过以下方式用于公益目的:
(一)××××××××××;
(二)××××××××××;
(三)××××××××××;
…………………………………。
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五十九、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 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附 则
六十、本章程经×年×月×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六十一、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六十二、本章程自xxx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