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品味分成大致四种:一种能欣赏所有级别的事物但偏爱于一类非大众所能接受的(比如高雅古典之类)(能或不能勉强接受大众品味),一种不能欣赏所有级别事物但可以很好的领会到绝大部份人所能接受的(和上一种对称),一种可以很好领会所有事物,一种所有事物都不能很好领会。
在我看来,第二种有着显然的优势:出于第三种对于品味的平均概率分布考虑,第二种相对其它三种理应有更大的概率遇到有共同爱好的人,而事实也的确如此。而第四种和第一种有着显然的劣势
想法断了,后面再补
在我看来,第二种有着显然的优势:出于第三种对于品味的平均概率分布考虑,第二种相对其它三种理应有更大的概率遇到有共同爱好的人,而事实也的确如此。而第四种和第一种有着显然的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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