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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古交东曲办高五足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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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状,现向各局部门反映高五足村委会党支部闫保客利用职权私写真假协议,欺骗老百姓,从中侵占私吞占地补偿款。2010年在本村委会张家里村西山煤电西铭矿架设输电铁塔10座,电杆根4根。闫保安私用职务之便和西铭矿所写协议把铁塔写成电杆。(西山煤电架设输电铁塔的价格和电杆的价格根本不是一个价格,电杆价格基本都是一万一千五左右。而铁塔价格在柒到拾万元之间。)把拾10座铁塔故意写成柒根电杆,男外还多设4根电杆,他和西铭写协议只有电杆柒根,只按每根一万一千五百元补偿给部分百姓,而其中一座铁塔占地的地承包人康建元且补偿了柒万元。另座铁塔占地的土地承包人当的村民组长康丁山是补偿22500元。这清楚的表明他所写协议存在很大的问题,协议中体现每根电杆11500元而实际补给以上所说两人的多余款从何而来。我们请求各级部门给我们百姓当家作主,严查闫保安利用职务,写真假协议欺骗我们百姓,侵吞我们的保命钱。社会的蛀虫应尽早铲除,以示我国的法规丶法纪的严明公正!东曲办高五是村委会张家里村村民。委托代理人,芦富转,女,1963年3月12日出生,汉族,东曲办高五足村委会张家里村村民。系申诉人康明财配偶。13191056569,申诉请求,责令村委补偿申请人占地费用8.6万元。事实与理由,2010年12月18日,西山煤与我达成协议电杆共计80500元,占地15万元,林木,16.3万元,坟墓5万元,房屋26万元,合计768500元,另一份协议是504500元。但实际占申诉人的铁塔2亩,推路占地4亩,共计6亩,都是我承包的土地(有证),实际只补偿1.6万元,又救助6000元,东曲办给我2万,开收到万元。我认为铁塔7.8万元,占地5万元,总计12.8,我实际收到4.2万元,净欠我8.6万元。由于村民小,组丶村两委拒不我应得款项,我怀凝干部贪污或者私分了。依据<土地法>.<山西省土地补偿分配办法>,我强烈要求上级查办。


1楼2017-07-23 21:19回复
    给老百姓当家做主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20-09-12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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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我们百姓当家做主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20-12-17 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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