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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人想撵谁就可以撵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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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大骂百度文字审查制度


IP属地:天津1楼2017-06-27 16:24回复
    对于晴雯被撵的问题,我在老帖https://tieba.baidu.com/p/2335995446?pid=32910693852&cid=0#32910693852之中已经有所讨论,奈何那帖子并没有火。
    之所以想要再提,是因为两个事情在吧里现在讨论的很火热。第一:王夫人是否认识晴雯;第二荣国府里面的丫头,王夫人是不是想撵谁就撵谁。
    第一个问题,有人认为王夫人本来不认识晴雯,而是通过别人的描述以及晴雯本人的穿着、外貌和骂小丫头,在”远远”的看了一眼之后,就一下子认定此人非晴雯不可。这个就搞笑了,如果王夫人真有这种本事,实在是应该从小说里走出来,到公安部国安局之类的部门里去谋个差事。其实,说王夫人不认识晴雯,实在是让人难以理解。虽然书中也说,王夫人素来不喜欢“花枝招展”的丫头,晴雯之流也都不愿意出首。但是,那个只是说的平时,并没有说每一次。宝玉献花一节,晴雯主动要求去王夫人处取瓶子---当然,后来并没有去。贾母王夫人等游园的时候,晴雯骂小丫头也并没有回避。由此可见,王夫人与晴雯之间的直接间接的接触,绝对不止一次。书中详写王夫人搜检怡红院只有一次,可是书中也说宝玉认为此次与“往次”不同。由此可见,王夫人检查怡红院工作即使不是常态化事件也是搞过很多次了,按常理推测的话。即使在宝玉等迁居大观园之前也应该进行过多次,否则,一旦家政问起来,王夫人可能不那么好交代。作为怡红院的二号丫头,晴雯在这样的“检查工作”之中其实是无法避开的,无论她是否提前对自己的穿戴衣着进行一下“适应性调整”,她都是必须“1前排就跪”的。综上,王夫人与晴雯的接触,距离在可以看出“眉眼间有些像你林妹妹”之内的次数,应该有过很多次了。王夫人正在逐渐掌握荣国府的内政,而怡红院的主导权无疑是最重要的战略高点之一,王夫人要掌控怡红院,怎么拿下贾母安排到怡红院的八个大丫头无疑只重点,而袭人晴雯麝月秋纹更是重中之重。王夫人认识袭人秋纹,而不认识晴雯,不知道各位看了上面的分析,有几个还能相信这事。至于说王夫人询问凤姐“那人是谁”,有两个含义,其一是告诉大家,晴雯确实轻狂。为撵走她做舆论准备。其二是告诉大家,晴雯不算什么,我老王根本就没拿眼皮子夹她。
    第二个问题,有些人天天叫嚣“老王想撵谁就撵谁”,这个就要分看问题的角度了。如果说主子撵丫头很正常的话,那么宝玉甚至探春也一样可以撵走荣府的绝大多数丫头。试想如果宝玉撵走了王夫人处的某个小丫头,无论这个做法有多么不妥和失礼,也无论贾政王夫人在内部如何对宝玉进行批评教育,恐怕也不会再把这个小丫头招回来了。王夫人处的小丫头如此,其它地方也都类似。但是对于玉钏彩云这样的大丫头,甚至恃书入画,宝玉的权利恐怕就不是那么绝对了。(此处讨论的是宝玉的权利,敬请讨论宝玉性情这绕道)同理,虽然对于晚辈和周赵姨娘处的丫头王夫人从权利上来讲完全可以将其撵走而无需任何理由,甚至无需像宝玉那样顾忌其主子的感受,但是至少贾母处的丫头,王夫人还不能为所欲为。贾赦想纳鸳鸯为妾---那是儿子,不是儿媳---那是纳妾,不是撵走,贾母尚且大怒,如果王夫人如若将其撵走,贾母虽然式微,依然有能力让王夫人吃不了兜着走。


    IP属地:天津2楼2017-06-27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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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王夫人不认识“妖精”晴雯,那么他不认识贾兰的“妖乔”奶妈就是真的;如果他不认识贾兰的“妖乔”奶妈,贾政没打折她的腿就是假的。


      IP属地:天津3楼2017-06-27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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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母不在了,荣国府谁当家不好说了,贾赦曾经说笑话暗喻母亲偏心,又借口环儿以后袭官,我不知道当场的贾政听了作何想。整个贾府不符合常理的事有好多,中秋赏月,大儿子居然和宁府坐一桌。这些矛盾说不定日后要暴发。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7-06-27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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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婆媳关系不平等:
          大清律例:
          其子孙殴骂祖父母、父母,及妻妾殴骂夫之祖父母、父母,而祖父母、父母,夫之祖父母、父母,因有罪殴杀之,若违反教令,而依法绝罚,邂逅致死,及过失杀者,各勿论。
          所以,凤姐要怕邢夫人,而邢夫人王夫人又要怕贾母。
          古代兄弟关系不平等:
          大清律例:
          凡弟妹殴(同胞)兄姊者,杖九十徒二年半,伤者,杖一百,徒三年。折伤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刃伤不论轻重及折肢,若瞎其一目者,绞(以上各依首从法)。死者(不分首从)皆斩。
          若侄殴伯叔、父母姑(是期亲尊属),及外孙殴外祖父母(服虽小功,其恩义与期亲并重),各加(殴兄姊罪)。一等(加者,不至于绞。如刃伤、折肢、瞎目者,亦绞。至死者,亦皆斩)。
          其过失杀伤者,各减。本杀伤(兄姊及伯叔父母姑,外祖父母)罪二等(不在收赎之限)。故杀者,皆(不分首从)凌迟处死(若卑幼与外人谋,故杀亲属者,外人造意下手从而加功,不加功各依凡人本律科罪,不在皆斩,皆凌迟之限)。
          其(期亲)兄姊殴杀弟妹,及伯叔姑殴杀侄并侄孙,若外祖父母、殴杀外孙者,杖一百,徒三年。故杀者,杖一百流二千里(笃疾至折伤以下俱勿论)。过失杀者,各勿论。
          按照大清律例,只要贾母不在了,那贾赦就是一家之主。他有权力殴打贾政,只要不打死贾政就无罪,而贾政没权力打贾赦,而且只要打贾赦就有罪,最低也是受杖九十徒二年半的刑事处罚。
          因为贾赦有权杖责贾政,故而贾政是害怕贾赦。
          原著里写了贾政明知贾赦把迎春配给孙绍祖不妥,但贾政说服不了兄长,也就听之任之,而不是把孙绍祖为人告诉贾母以便贾母出手阻婚,那是因为贾政害怕得罪贾赦。
          就连贾政都要怕贾赦,那贾政夫人自然也要礼让贾赦夫人三分。
          因为贾政手里捏着王夫人的休妻权,而贾赦手里捏着贾政的管教权。


          12楼2017-06-27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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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个时代不是权高于法?除了现在的欧美要是胡乱辞退员工,员工有资格起诉并追责原因的。现在也是一样,得罪领导,不管你本人有没有过失,就危险了。所以在这种风气下,人们有时间不提升技能,反而看卡内基的书怎么讨好上级。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17-07-01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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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怪好多事宝玉怎么不去找老太太,,比如当时王夫人胜怒审晴雯,到撵出去,有好多时间的


              来自手机贴吧25楼2017-07-01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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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个人王夫人搬不动,荣国府大太太邢夫人。


                27楼2017-07-01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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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汇报贾母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33楼2017-07-03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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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这个权利,但会尊重贾母的看法。


                    35楼2017-07-03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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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
                      但是赶走晴雯是有资格的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36楼2017-07-18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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