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y Gold
文/L
【剧情有参考,不完全一样,详细见图,如果你看文感觉剧情设定很奇怪的话一定要看图,
出处:英剧——伦敦间谍
清水,平淡,慢调,清奇,以及他们是在欧洲的中国人(设定奇怪请忽略)
我并没有准备表现他们相爱过程的甜蜜
注意分割线前后同一人称可能是不同人
另,本人仍属于退圈状态
感谢包容与喜爱】
我无意间结识了这位长者,和蔼而遥远。
“您能再讲一些……怎么说呢,您愿意告诉我的不一样的故事吗?”我准备好纸笔,心中燃起职业操守的火光,渴望这位长者告诉我一些不同的间谍故事。
他触碰杯沿的嘴角似有似无地扬起一个微笑,像是在调侃我这个年轻的传记作家:“间谍故事没有了,生活倒是有。但你可能不会喜欢。”
“实不相瞒,我的口味还挺杂的。”我被他天生的温和感折服,几乎忘却我们之间的距离。
“可你听完以后,不会把他们写进任何文章里的。”
我看着他澄澈的眼神,微微出神,慢慢吐出一句:
“洗耳恭听。”
————————
1983,伦敦
我身加不得不做的工作,踏上了前往帕丁顿的火车。
“Please Sir. Do you need…”
我微笑着拒绝所有向我叫卖的小贩,在湍急的人流中一点一点筑起我心中貌似坚不可摧的壁垒。
像往常一样,我站在狭窄的外廊里欣赏社会百态,直到在花花绿绿的旅客中大概锁定我要找的目标,等待他落入一个残忍的圈套。
火车开动,沉重的蒸汽声,男人们放肆的大笑声,女人们琐碎的低语声,孩子们的哭闹声,都在我的耳边、脑海中构成了一幅幅无聊而残破的真实生活图景。
我不喜欢日常,间谍们或许缺少浪漫情怀,但寻求刺激于生活而言绝对是妖冶的浪漫。
他会是什么样的一个人?曾是戴着银色耳钉的画家,是满腹奇思妙想的诗人,还是和我一样,踏入这个行业之前就是个普通人?
我所在的车厢很安静,只有我们两个人。这次旅行的奇妙如同香水,馥郁的香气弥漫在一分一秒之中。
他是个不一样的人。
一身简单的黑色,衣装尤其单薄,和我一样有一张亚洲人的面孔,安安静静,没有任何小动作。
我故意整理着驼色大衣的领角和黑色的羊呢帽,假装和他一起在看风景。
“你好。”我试探着用中文和他对话。
他对我点了点头,幅度小到难以察觉。
“你也是去帕丁顿的吗?”他看了我一样,闭口不答。这是身为一名间谍的素养——虽然我觉得他这样看起来更可疑,果然是新人。
“做点儿什么?看书还是填字游戏?我带了很多东西,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我打开随身携带的小皮箱,细数里面精致的小物件。
他没有表现出任何兴趣,这让我一度怀疑我存在的必要性。
我把头靠在车窗上,不到被震痛就不离开,故意盯着他看。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我移开眼神时偷偷看我,但我明白,当时的我对他已经不是工作上的试探,而是“攻略”。
那种一见钟情的感觉,我至今不能忘记。
软磨硬泡的不行,我便开始充分发挥我被公认为“更加迷人”的一面——亲和力和主动性。
我莫须有般抓住了他眼神飘忽的一个瞬间,突然间兴奋地大声说:“原来你在偷看我!”
他的情绪变化生动地展现在那微微一皱的眉头上,还有他眼中泛起涟漪的深潭——心虚,无措。
我用铅笔抵住侧脸,俏皮地用变调的英语一遍遍地打扰他令人费解的思考:“两个人同处一个车厢,多有缘分啊!你叫什么?啊,告诉我吧,我是吴邪……”
“不说的话,就帮我赢奖金。”
我把报纸上的填字游戏摊在桌子上,懒散地用铅笔挑了一下他的下巴:“不用偷看,你可以光明正大地看我。”
或许在听的你感觉这举动过于轻浮和急迫,但身为专业工作者的我,可以告诉你,只要是上司认为有嫌疑的目标,没有一个不上钩的。
现在想起,我也很庆幸,当时提前说了那么多我想说的话——那一定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再稳重的人都会被我这样“轻浮”的人“惹恼”,他只好把视线从郊野移回车厢,开始他一次聒噪而无意义的假任务旅行。
他的头脑好过我,填字游戏于他而言就是小菜一碟。我跟着他笔尖滑动的频率,轻轻触碰他的脚尖,故作思考地略略嘟嘴,温柔得无可替代。
在他要开口说什么的时候,我的食指连忙抵住了那伤人心扉的祸源,用我最撩人的语气:
“我喜欢你,从踏进这个车厢的第一秒起。”
那一瞬,世间万物的声音仿佛全部遁入虚无,唯一的风声还是我们紧张而又炽热的呼吸。
“张起灵。”
那是我第一次在他的眼中看到火花。
在执行任务前,我拿到手的资料都是对他超高的评价——冷静,寡欲,新人中的王者,完美……
一阵短暂的汽笛声打破了我们之间的寂静。我用舌尖润湿仿佛久未活动的双唇,然而还是暂时克制住了工作需要中能不做就不做的事情,只是对他说:
“拿到奖金之后,我请你喝一杯。”
从来都是无趣的旅途变得令人愉悦起来,我拽着他在外廊兜兜转转,和他一起趁乘务员不注意时偷偷抽烟,烟雾缭绕时在他唇边蹭了蹭,仍旧将发未发。买来仅有的劣酒边喝边谈,趁机装醉扯掉他的领带,塞在我的衬衫里,说“如果想要就自己来拿”。我问他做什么职业,他骗我说大学教师,建筑系。大学里真的专修建筑的我逼迫他给我讲一段,想让他难堪,没想到他能讲得头头是道,让我怀疑我们是不是曾错过的校友。我故意装作听不懂,趴在桌上抗议时侧脸不小心粘上了图纸上淡淡的铅笔痕,最后还是他用手一点一点帮我擦去。他没有说过一句超过四个字的话,但旅途的后半程他的眼睛从未离开过我,这就已经足够了。
足够我毁掉他光明的前途。
离别时,我把他拉到无人的角落,在他耳边轻笑道:“记得找我。”如果他真的心动了,记住我慌乱下说出的地址也绝对没有问题。
在他转身离去消失在又一场大雾和人海中时,我那青春活泼的笑容又变回了客气的盾牌。但我骗不了自己,那种无法平息的悸动在一点点侵蚀着我。我没有去问他的联系方式,或许是为了增加结束这段孽缘的几率,或是克制住自己,不要不争气地先跑去找他。
那是我第一次对上司撒谎——我在他的审查书上写下了“合格”二字。
————————
听到这儿,我有些瞠目结舌。
我是该说面前的长者有着疯狂的青春,还是那个时代有着病态的疯癫?
我可能真的不会把这段事迹写入他的传记里,作为一个旁观者,我需要尽早地无视掉触及危险领域的一点一滴。可我看着他回忆时幸福的表情,如果我的笔下缺失了这样一段回忆,于他而言这本传记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
我恢复了在局里朝九晚五的生活,进入特予的空闲期。我还是他们眼里那个精明、能干、温柔、平和的人,一个不善于撒谎,忠于工作的人。
时间过得太慢,或是空闲期太无聊,妖冶的玫瑰几近枯萎,我的期盼也化为灰烬,埋葬在曾经的那段时光里。
然而生活总是那么戏剧性,在我就要放弃的时候,不小心又踏入了玫瑰盛放的季节。
我在街上遇见了他,当时他正拿着一本我曾读过的书,带着别离时我送给他的羊呢帽。
“嗨!”我向他跑去,“这不是偶遇吧?”
他不否认,也不肯定,恢复了初次见面时的冷淡。我不甘心地把手搭在他的心脏旁,和我一样的跳动证明了他难言的欣喜——但愿当时我没有自作多情。
我挑了一家酒吧——局内专用,特供测试场所,只有和我一样的人才知道。我打着执行任务的幌子偷偷地给老板使了个眼色,好像一切都是在体现我的敬业认真,撇清我们之间关系。
在我们进入包间的那一刻,他将我拥入怀中,完全没有了昔日的冰冷。说到这里,我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明明比我矮了一点点,可我却感觉我在他面前是那么渺小。但是我愿意,我宁愿渺小到可以躲进他的内心,也不愿意伟岸到高高在上。
我除了能告诉你接下来是一个肉麻的长吻,其他的还是都略过去吧。不要笑,你一笑出来,就算这把年纪我也真的会脸红。不要告诉我你在想象……
————————
我告诉他画面感真的很强,调侃似地打趣。
但更多的,一定是心痛。那掺杂在回忆里的悲痛,是无论如何也洗刷不掉的。
————————
接着,我们去了广场。那是我每日经过的天堂。如果在广场喂养鸽子是一种职业的话,我一定会风雨不动,虔诚专一,日复一日地坚守。
那时是工作日,广场上的人少之又少,年老的妇人靠在长椅睡着了,把喂鸽子这种天赐的任务无言地交付给了我们俩。它们果然是纯白的天使,飞去又飞回,一只停在我的右肩,另一只停在他的左肩,“咕咕”地叫着。尤其是我肩上的那只,和我一样多话。
他还在我没有注意的时候,突然间拉住我,给我带上了一枚戒指。
是的,戒指。
它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没有刻着任何人的名字、生日,光滑的银色在阳光下更加闪耀,而且它还那么地适合我,简直是量身定做。
我以为他接下来要说什么感人的话语,可他却只说了句:“留作纪念。”我埋怨他没有浪漫情怀,殊不知这是他独有的浪漫。
“你要向我求婚吗?”我认真地问。
他从口袋里拿出另一只相同的戒指,同样一分不差地戴在了自己的手指上,当作回答。
我克制住发狂的内心:“我想让你更直接点告诉我。”
“走。”
他牵住我的手,带着我飞奔过一条又一条街道。他带我去了他简陋的临时住所,一进门便在书架上翻找起来。我从身后抱住他,细嗅他身上独特的陈年味道。出乎意料的是,他在一本诗集里找到了一张装裱精美契约纸。我立刻在他耳边笑起来:
“你这家伙,真的真的真的太老套了。我不信什么誓言的,你这样做倒还不如直接告诉我你在骗我。”
“不是。”
“老古董,我没想到你还会选择这种父辈的方式。”
但当时的我笑得是无比灿烂,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放手。是的,他很中古,年轻的外表下隐藏的净是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想法。可我不介意,到底是他太狡猾,还是他真的不达人事,这些都不重要。
在事情败露前,我们度过了完美的一年。
春日,我们乔装打扮好,在熙攘的人群中故作不经意间见面。他用自行车载着我穿过了大半个伦敦,我倚着他小声地歌唱,给他讲我已经提前编造好的作家生活。
我们相约去了郊外的森林,真是“无恶不作”——偷了农人的小船,随着缓慢的河流飘荡。我们躺在船里,仰望蓝天白云,直到我被正午的太阳刺得睁不开眼睛,躺在他怀里睡去。醒来以后我们都不知道已经到了哪里,愕然地看着对方,笑而不语。
盛夏,我们已经一周没见面了。一个暴雨夜,我撑着一件松松垮垮的衬衫,淋着大雨跑到了他的住所。他打开门时,微倦的眼神里流露出惊喜和担忧,猛地把我拽进屋里,用带着红茶味道的毛巾耐心地擦着我的头发。他问我为什么突然来这里,我瞎说因为我害怕雷声。很显然,他不信。
他亲手给我换上他的衬衫,怕我感冒便立刻把我塞进被子里。虽然他知道我不是真的怕雷声才跑来这里,但他还是在我快要熟睡时轻轻地捂住了我的耳朵,用一种不太舒服的姿势睡了一夜。
他比我想象得要更热烈——他的情感不是靠说来表达的。
初秋,我那历经半年的长假结束了。局内的新人考核又开始了。我接近每一个被交给我的人,分出“合格”与“不合格”,但我丝毫找不到当初对这份工作的热情。为了不让他有任何怀疑和误会,我编造出各种理由外出,在路上不得不思考,我在这份真挚的感情中到底是不是个十足的骗子。
为了逃避也许会有眼线,我以远方校友的身份给自己的地址寄信,而他便乔装成邮递员,偷偷地把信件从我家的邮箱中换掉——那都是我写给他的。
我们本来约好去乡下的麦田和果园,去给春天的农人道歉,但都被我们繁忙的工作给打乱了。他没有问过我的任何一个作品,我猜他肯定早就知道了我的身份,但这反而让我更加释然——欺瞒或许只是表象。
深冬,我列了一张长长的购物单,去充实我们的第一个圣诞节。
我萌生了辞去这份工作的想法。我不想再如此小心谨慎地度过每一天,时间越久我越发觉那种两人无法在世间留下任何痕迹的恐惧。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他真的失踪了。我漫不经心地和偶遇的上司攀谈,压抑住紊乱的呼吸,尽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可我看到,就在我的不远处,他被戴上手铐押进电梯,再一瞬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的结局,和那些“不合格”的人一样,去做让自己撕心裂肺的承诺,被调到了无关紧要的部门。悲伤的代名词,便是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我在曾经的那条河边找到了一块儿崭新的墓碑,仅刻有一句“Stay Gold”。毋庸置疑,一定是他。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会被宽恕,而他会有截然相反的结局。或许是他那拒绝迎合的个性让他吃了亏。这样想来,我更加可耻。我为了生计,又一次撒了谎。我以为我未来背负的痛苦可以洗清我谎话连篇的罪名,但在另一间问询室里,他可能对任何问题都一言不发,最终被视为“连忏悔的心思都没有”而被讥笑与抹消。
我在他租屋下的咖啡馆呆坐了一下午。咖啡馆的老板是一位年长的退休学者,他慢慢坐到我对面,告诉我他在河边立了一块儿小小的墓碑。我感激地笑了笑,没有告诉他我已经发现了。过了几年,这位开明的老人,能够证明我们存在的人,也决然地离开了人间。
我平淡无奇的生活拉开了序幕,没有分毫热情。
————————
我盯着他们唯一的一张合影,仿佛走入了一场梦境。
“很无聊吧,”他的眼神还和当年一样,完美地掩饰了他那被生活摧残的内心,“所以我说,你不会把这一段写进书里。”
“不,不是这样的,”我的指尖在微微颤抖,“但如果您不想让我写,我可以不提。”
他在讲述这段历史时的欣喜、哀伤与苍老,如同在给我展示无法消失的伤疤。这是我来这里的第三天,也是最后一天。我本想问他该用什么事情来给他的传记来一个结尾,没想到却得知了这样令人感慨的过去。
那枚戒指,真的成了纪念。我们两人对视时,已经达成的默契告诉我,那句“留作纪念”,代表着那位张起灵早就明白自己甘心陷入的是死神的甜蜜陷阱。
“我都错了,那还是别写了。一个好的间谍,他的生活或许真的应该缺少浪漫情怀。”
我拼命地摇头,否认他自称的“骗子”,否认他自称的“无知”。错误的不是冲动,而是时代。就像歌德的那句话——真理属于人类,谬误属于时代。
“我大概想好了该怎样结束这本传记,”我起身给了他一个拥抱,“谢谢您给了我这样一个新人如此难得的机会。”
“那是因为我相信你是一个真的作家。”说完,我们便一起大笑起来。我明白了刚踏入这栋别墅时那怪异的感觉便是寂寞与忏悔。因为沧海桑田,他选择让这段回忆重新拥抱艳阳,真的是一个伟大的决定。
第二天,我送来一张请柬,我和妻子一个月后要举行婚礼。
那一天,我看着站在草坪上西装革履的他,突然产生了一种错觉。我好像看到照片上那两个年轻的男子,穿着相似的西服,向我们道完贺喜后便朝着远方奔跑,消失在我永远触及不到的世界里。
The End.
文/L
【剧情有参考,不完全一样,详细见图,如果你看文感觉剧情设定很奇怪的话一定要看图,
出处:英剧——伦敦间谍
清水,平淡,慢调,清奇,以及他们是在欧洲的中国人(设定奇怪请忽略)
我并没有准备表现他们相爱过程的甜蜜
注意分割线前后同一人称可能是不同人
另,本人仍属于退圈状态
感谢包容与喜爱】
我无意间结识了这位长者,和蔼而遥远。
“您能再讲一些……怎么说呢,您愿意告诉我的不一样的故事吗?”我准备好纸笔,心中燃起职业操守的火光,渴望这位长者告诉我一些不同的间谍故事。
他触碰杯沿的嘴角似有似无地扬起一个微笑,像是在调侃我这个年轻的传记作家:“间谍故事没有了,生活倒是有。但你可能不会喜欢。”
“实不相瞒,我的口味还挺杂的。”我被他天生的温和感折服,几乎忘却我们之间的距离。
“可你听完以后,不会把他们写进任何文章里的。”
我看着他澄澈的眼神,微微出神,慢慢吐出一句:
“洗耳恭听。”
————————
1983,伦敦
我身加不得不做的工作,踏上了前往帕丁顿的火车。
“Please Sir. Do you need…”
我微笑着拒绝所有向我叫卖的小贩,在湍急的人流中一点一点筑起我心中貌似坚不可摧的壁垒。
像往常一样,我站在狭窄的外廊里欣赏社会百态,直到在花花绿绿的旅客中大概锁定我要找的目标,等待他落入一个残忍的圈套。
火车开动,沉重的蒸汽声,男人们放肆的大笑声,女人们琐碎的低语声,孩子们的哭闹声,都在我的耳边、脑海中构成了一幅幅无聊而残破的真实生活图景。
我不喜欢日常,间谍们或许缺少浪漫情怀,但寻求刺激于生活而言绝对是妖冶的浪漫。
他会是什么样的一个人?曾是戴着银色耳钉的画家,是满腹奇思妙想的诗人,还是和我一样,踏入这个行业之前就是个普通人?
我所在的车厢很安静,只有我们两个人。这次旅行的奇妙如同香水,馥郁的香气弥漫在一分一秒之中。
他是个不一样的人。
一身简单的黑色,衣装尤其单薄,和我一样有一张亚洲人的面孔,安安静静,没有任何小动作。
我故意整理着驼色大衣的领角和黑色的羊呢帽,假装和他一起在看风景。
“你好。”我试探着用中文和他对话。
他对我点了点头,幅度小到难以察觉。
“你也是去帕丁顿的吗?”他看了我一样,闭口不答。这是身为一名间谍的素养——虽然我觉得他这样看起来更可疑,果然是新人。
“做点儿什么?看书还是填字游戏?我带了很多东西,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我打开随身携带的小皮箱,细数里面精致的小物件。
他没有表现出任何兴趣,这让我一度怀疑我存在的必要性。
我把头靠在车窗上,不到被震痛就不离开,故意盯着他看。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我移开眼神时偷偷看我,但我明白,当时的我对他已经不是工作上的试探,而是“攻略”。
那种一见钟情的感觉,我至今不能忘记。
软磨硬泡的不行,我便开始充分发挥我被公认为“更加迷人”的一面——亲和力和主动性。
我莫须有般抓住了他眼神飘忽的一个瞬间,突然间兴奋地大声说:“原来你在偷看我!”
他的情绪变化生动地展现在那微微一皱的眉头上,还有他眼中泛起涟漪的深潭——心虚,无措。
我用铅笔抵住侧脸,俏皮地用变调的英语一遍遍地打扰他令人费解的思考:“两个人同处一个车厢,多有缘分啊!你叫什么?啊,告诉我吧,我是吴邪……”
“不说的话,就帮我赢奖金。”
我把报纸上的填字游戏摊在桌子上,懒散地用铅笔挑了一下他的下巴:“不用偷看,你可以光明正大地看我。”
或许在听的你感觉这举动过于轻浮和急迫,但身为专业工作者的我,可以告诉你,只要是上司认为有嫌疑的目标,没有一个不上钩的。
现在想起,我也很庆幸,当时提前说了那么多我想说的话——那一定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再稳重的人都会被我这样“轻浮”的人“惹恼”,他只好把视线从郊野移回车厢,开始他一次聒噪而无意义的假任务旅行。
他的头脑好过我,填字游戏于他而言就是小菜一碟。我跟着他笔尖滑动的频率,轻轻触碰他的脚尖,故作思考地略略嘟嘴,温柔得无可替代。
在他要开口说什么的时候,我的食指连忙抵住了那伤人心扉的祸源,用我最撩人的语气:
“我喜欢你,从踏进这个车厢的第一秒起。”
那一瞬,世间万物的声音仿佛全部遁入虚无,唯一的风声还是我们紧张而又炽热的呼吸。
“张起灵。”
那是我第一次在他的眼中看到火花。
在执行任务前,我拿到手的资料都是对他超高的评价——冷静,寡欲,新人中的王者,完美……
一阵短暂的汽笛声打破了我们之间的寂静。我用舌尖润湿仿佛久未活动的双唇,然而还是暂时克制住了工作需要中能不做就不做的事情,只是对他说:
“拿到奖金之后,我请你喝一杯。”
从来都是无趣的旅途变得令人愉悦起来,我拽着他在外廊兜兜转转,和他一起趁乘务员不注意时偷偷抽烟,烟雾缭绕时在他唇边蹭了蹭,仍旧将发未发。买来仅有的劣酒边喝边谈,趁机装醉扯掉他的领带,塞在我的衬衫里,说“如果想要就自己来拿”。我问他做什么职业,他骗我说大学教师,建筑系。大学里真的专修建筑的我逼迫他给我讲一段,想让他难堪,没想到他能讲得头头是道,让我怀疑我们是不是曾错过的校友。我故意装作听不懂,趴在桌上抗议时侧脸不小心粘上了图纸上淡淡的铅笔痕,最后还是他用手一点一点帮我擦去。他没有说过一句超过四个字的话,但旅途的后半程他的眼睛从未离开过我,这就已经足够了。
足够我毁掉他光明的前途。
离别时,我把他拉到无人的角落,在他耳边轻笑道:“记得找我。”如果他真的心动了,记住我慌乱下说出的地址也绝对没有问题。
在他转身离去消失在又一场大雾和人海中时,我那青春活泼的笑容又变回了客气的盾牌。但我骗不了自己,那种无法平息的悸动在一点点侵蚀着我。我没有去问他的联系方式,或许是为了增加结束这段孽缘的几率,或是克制住自己,不要不争气地先跑去找他。
那是我第一次对上司撒谎——我在他的审查书上写下了“合格”二字。
————————
听到这儿,我有些瞠目结舌。
我是该说面前的长者有着疯狂的青春,还是那个时代有着病态的疯癫?
我可能真的不会把这段事迹写入他的传记里,作为一个旁观者,我需要尽早地无视掉触及危险领域的一点一滴。可我看着他回忆时幸福的表情,如果我的笔下缺失了这样一段回忆,于他而言这本传记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
我恢复了在局里朝九晚五的生活,进入特予的空闲期。我还是他们眼里那个精明、能干、温柔、平和的人,一个不善于撒谎,忠于工作的人。
时间过得太慢,或是空闲期太无聊,妖冶的玫瑰几近枯萎,我的期盼也化为灰烬,埋葬在曾经的那段时光里。
然而生活总是那么戏剧性,在我就要放弃的时候,不小心又踏入了玫瑰盛放的季节。
我在街上遇见了他,当时他正拿着一本我曾读过的书,带着别离时我送给他的羊呢帽。
“嗨!”我向他跑去,“这不是偶遇吧?”
他不否认,也不肯定,恢复了初次见面时的冷淡。我不甘心地把手搭在他的心脏旁,和我一样的跳动证明了他难言的欣喜——但愿当时我没有自作多情。
我挑了一家酒吧——局内专用,特供测试场所,只有和我一样的人才知道。我打着执行任务的幌子偷偷地给老板使了个眼色,好像一切都是在体现我的敬业认真,撇清我们之间关系。
在我们进入包间的那一刻,他将我拥入怀中,完全没有了昔日的冰冷。说到这里,我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明明比我矮了一点点,可我却感觉我在他面前是那么渺小。但是我愿意,我宁愿渺小到可以躲进他的内心,也不愿意伟岸到高高在上。
我除了能告诉你接下来是一个肉麻的长吻,其他的还是都略过去吧。不要笑,你一笑出来,就算这把年纪我也真的会脸红。不要告诉我你在想象……
————————
我告诉他画面感真的很强,调侃似地打趣。
但更多的,一定是心痛。那掺杂在回忆里的悲痛,是无论如何也洗刷不掉的。
————————
接着,我们去了广场。那是我每日经过的天堂。如果在广场喂养鸽子是一种职业的话,我一定会风雨不动,虔诚专一,日复一日地坚守。
那时是工作日,广场上的人少之又少,年老的妇人靠在长椅睡着了,把喂鸽子这种天赐的任务无言地交付给了我们俩。它们果然是纯白的天使,飞去又飞回,一只停在我的右肩,另一只停在他的左肩,“咕咕”地叫着。尤其是我肩上的那只,和我一样多话。
他还在我没有注意的时候,突然间拉住我,给我带上了一枚戒指。
是的,戒指。
它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没有刻着任何人的名字、生日,光滑的银色在阳光下更加闪耀,而且它还那么地适合我,简直是量身定做。
我以为他接下来要说什么感人的话语,可他却只说了句:“留作纪念。”我埋怨他没有浪漫情怀,殊不知这是他独有的浪漫。
“你要向我求婚吗?”我认真地问。
他从口袋里拿出另一只相同的戒指,同样一分不差地戴在了自己的手指上,当作回答。
我克制住发狂的内心:“我想让你更直接点告诉我。”
“走。”
他牵住我的手,带着我飞奔过一条又一条街道。他带我去了他简陋的临时住所,一进门便在书架上翻找起来。我从身后抱住他,细嗅他身上独特的陈年味道。出乎意料的是,他在一本诗集里找到了一张装裱精美契约纸。我立刻在他耳边笑起来:
“你这家伙,真的真的真的太老套了。我不信什么誓言的,你这样做倒还不如直接告诉我你在骗我。”
“不是。”
“老古董,我没想到你还会选择这种父辈的方式。”
但当时的我笑得是无比灿烂,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放手。是的,他很中古,年轻的外表下隐藏的净是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想法。可我不介意,到底是他太狡猾,还是他真的不达人事,这些都不重要。
在事情败露前,我们度过了完美的一年。
春日,我们乔装打扮好,在熙攘的人群中故作不经意间见面。他用自行车载着我穿过了大半个伦敦,我倚着他小声地歌唱,给他讲我已经提前编造好的作家生活。
我们相约去了郊外的森林,真是“无恶不作”——偷了农人的小船,随着缓慢的河流飘荡。我们躺在船里,仰望蓝天白云,直到我被正午的太阳刺得睁不开眼睛,躺在他怀里睡去。醒来以后我们都不知道已经到了哪里,愕然地看着对方,笑而不语。
盛夏,我们已经一周没见面了。一个暴雨夜,我撑着一件松松垮垮的衬衫,淋着大雨跑到了他的住所。他打开门时,微倦的眼神里流露出惊喜和担忧,猛地把我拽进屋里,用带着红茶味道的毛巾耐心地擦着我的头发。他问我为什么突然来这里,我瞎说因为我害怕雷声。很显然,他不信。
他亲手给我换上他的衬衫,怕我感冒便立刻把我塞进被子里。虽然他知道我不是真的怕雷声才跑来这里,但他还是在我快要熟睡时轻轻地捂住了我的耳朵,用一种不太舒服的姿势睡了一夜。
他比我想象得要更热烈——他的情感不是靠说来表达的。
初秋,我那历经半年的长假结束了。局内的新人考核又开始了。我接近每一个被交给我的人,分出“合格”与“不合格”,但我丝毫找不到当初对这份工作的热情。为了不让他有任何怀疑和误会,我编造出各种理由外出,在路上不得不思考,我在这份真挚的感情中到底是不是个十足的骗子。
为了逃避也许会有眼线,我以远方校友的身份给自己的地址寄信,而他便乔装成邮递员,偷偷地把信件从我家的邮箱中换掉——那都是我写给他的。
我们本来约好去乡下的麦田和果园,去给春天的农人道歉,但都被我们繁忙的工作给打乱了。他没有问过我的任何一个作品,我猜他肯定早就知道了我的身份,但这反而让我更加释然——欺瞒或许只是表象。
深冬,我列了一张长长的购物单,去充实我们的第一个圣诞节。
我萌生了辞去这份工作的想法。我不想再如此小心谨慎地度过每一天,时间越久我越发觉那种两人无法在世间留下任何痕迹的恐惧。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他真的失踪了。我漫不经心地和偶遇的上司攀谈,压抑住紊乱的呼吸,尽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可我看到,就在我的不远处,他被戴上手铐押进电梯,再一瞬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的结局,和那些“不合格”的人一样,去做让自己撕心裂肺的承诺,被调到了无关紧要的部门。悲伤的代名词,便是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我在曾经的那条河边找到了一块儿崭新的墓碑,仅刻有一句“Stay Gold”。毋庸置疑,一定是他。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会被宽恕,而他会有截然相反的结局。或许是他那拒绝迎合的个性让他吃了亏。这样想来,我更加可耻。我为了生计,又一次撒了谎。我以为我未来背负的痛苦可以洗清我谎话连篇的罪名,但在另一间问询室里,他可能对任何问题都一言不发,最终被视为“连忏悔的心思都没有”而被讥笑与抹消。
我在他租屋下的咖啡馆呆坐了一下午。咖啡馆的老板是一位年长的退休学者,他慢慢坐到我对面,告诉我他在河边立了一块儿小小的墓碑。我感激地笑了笑,没有告诉他我已经发现了。过了几年,这位开明的老人,能够证明我们存在的人,也决然地离开了人间。
我平淡无奇的生活拉开了序幕,没有分毫热情。
————————
我盯着他们唯一的一张合影,仿佛走入了一场梦境。
“很无聊吧,”他的眼神还和当年一样,完美地掩饰了他那被生活摧残的内心,“所以我说,你不会把这一段写进书里。”
“不,不是这样的,”我的指尖在微微颤抖,“但如果您不想让我写,我可以不提。”
他在讲述这段历史时的欣喜、哀伤与苍老,如同在给我展示无法消失的伤疤。这是我来这里的第三天,也是最后一天。我本想问他该用什么事情来给他的传记来一个结尾,没想到却得知了这样令人感慨的过去。
那枚戒指,真的成了纪念。我们两人对视时,已经达成的默契告诉我,那句“留作纪念”,代表着那位张起灵早就明白自己甘心陷入的是死神的甜蜜陷阱。
“我都错了,那还是别写了。一个好的间谍,他的生活或许真的应该缺少浪漫情怀。”
我拼命地摇头,否认他自称的“骗子”,否认他自称的“无知”。错误的不是冲动,而是时代。就像歌德的那句话——真理属于人类,谬误属于时代。
“我大概想好了该怎样结束这本传记,”我起身给了他一个拥抱,“谢谢您给了我这样一个新人如此难得的机会。”
“那是因为我相信你是一个真的作家。”说完,我们便一起大笑起来。我明白了刚踏入这栋别墅时那怪异的感觉便是寂寞与忏悔。因为沧海桑田,他选择让这段回忆重新拥抱艳阳,真的是一个伟大的决定。
第二天,我送来一张请柬,我和妻子一个月后要举行婚礼。
那一天,我看着站在草坪上西装革履的他,突然产生了一种错觉。我好像看到照片上那两个年轻的男子,穿着相似的西服,向我们道完贺喜后便朝着远方奔跑,消失在我永远触及不到的世界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