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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质疑一些某些人的阅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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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也没打算这么干,但是我实在受不了某些过度解读的人一直在脑补一些东西。他不了解,你跟他解释,他会认为你的解释不如他自己的判断。这就很tm累了。
那么请吧友进行投票,我说“犯了那几条罪(当时指的是刑法103、104、105)的人符合乱民这个词的定义”,请问我有没有自作主张法律概念或是罪名?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7-04-23 09:46回复
    认为我自作主张加法律概念或是罪名了的,请在这层回复。


    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7-04-23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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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为我没有自作主张加法律概念或是罪名了的,请在这层回复。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7-04-23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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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补充一点,乱民一词的定义不是我给的,我用的是自由的飞对这个词的定义。


        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7-04-23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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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稍微顶一下。


          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7-04-23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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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乱民的概念既然你用了,就说明你认同,对吧?
            我也告诉你了,乱民这罪名现在的法律上没有,另外,乱民是不经过法律审判,是人为强加的,是法律框架之外的。
            而你却说“犯了那几条罪(当时指的是刑法103、104、105)的人符合乱民这个词的定义”,你说说看,算不算是不是你胡加的呢?


            IP属地:天津6楼2017-04-23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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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质疑的功夫,还不如把你看过的每一本书都找出来,然后联系每一个作者,问问他们都想表达啥意思。
              不过问题来了,鲁迅已去世,你咋办呢?好苦恼。


              IP属地:天津7楼2017-04-2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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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llWang1998,本楼是你在搞笑吗?


                IP属地:天津8楼2017-04-23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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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vtva: 回复 自由的飞999999 :你知道吗,中国的大学法学课堂,基本都会开一门叫做“中国法制史”的课程,里面就有讲到“十恶”制度。是,过去的“法”和今天的“法”当然不是一部法律,但是这并不代表这种行为的评价方式换了就不存在了。
                  ———————————————————————————
                  古代“十恶”的罪名,在正常年代是要有严格的审判过程的;而乱民不是,虽然行为里有犯罪成分,但是这个标签是未经过审判,而认为强加的。
                  第二,对“十恶”的处罚由法律规定,是差别对待的。而所谓乱民并非都真的触犯法律,这不过是皇帝大面积无差别镇压的理由。即便同一个时代,都是截然不同的东西。
                  第三、乱民这词是哈士奇强加给民科的,这也是我认为他是无视法律的小纳粹的原因之一。
                  第四、乱民这词在法制社会当然不应该存在,这是违背法治精神的东西。


                  IP属地:天津9楼2017-04-23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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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其实很不公平的,楼主坦然面对就好


                    IP属地:吉林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7-04-23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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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vtva: 2.乱民是不是都“触法”并不影响“乱民”这个词指代的对象在今天的法律之内存在,皇帝敕令在帝制时代本身就可以视为一种法律(不知道可以去查一下大诰)3.那段话我今天也仔细阅读了一遍,昨天我就说了,在文意里面,民科对官科,官方对乱民,我是真没读出来你说的那种关系。
                      ——————————————————————————
                      1、“乱民”在古代正式算什么罪呢?另外,乱民不完全由皇帝判断,地方官就可以定性。
                      2、我对哈士奇和BillWang1998乱用“乱民”这词,很反感。
                      3、“乱民”这个词指代的对象在今天的法律之内存在,这个很有可能。但“乱民”这个词或罪名,是法制框架之外的,在法制社会当然不应该存在,这是违背法治精神的东西。
                      4、对那段话,在你没有什么倾向性的时候,直觉马上告诉你一个看法。你今天又仔细阅读了一遍,看法又变了,其实也很正常的。


                      IP属地:天津11楼2017-04-23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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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vtva: 5.补充一下3乱民这个词,是被收录进现代汉语词典里面的,不妨碍今人理解与使用,也没有你所想的那么上纲上线。照你的说法,那像强盗这种词大家也都不能用了,收窄了言论自由的范围,我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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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vtva :你总说我上纲上线,那我问你:
                        1、违背法律不算上纲上线;而我说这么做是不对的,反倒上纲上线了?
                        2、喊打喊杀的法西斯手段不算上纲上线;而我说这么做是不对的,反倒上纲上线了?
                        难道只是因为在这方面,我站在的是民科立场吗?换位思考一下,假如民科说这样的话,你还会安安稳稳的跟我讨论法律、写作意图吗?也包括你@BillWang1998
                        喊打喊杀是法治社会所坚决不容的事,只是因为针对民科就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吗?或者像BillWang1998纵容、享受这个。对恶的东西纵容,就是一种犯罪。例如像BillWang1998那样,一部分装看不见,另一部分千方百计掩饰。
                        我说过哈士奇是个狗腿子,你BillWang1998呢?我说了那么多道理,你就会胡搅,看你的民科手段比谁都熟练啊。


                        IP属地:天津12楼2017-04-23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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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脸茫然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7-04-23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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