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求助,请问我们公司给我开了离职证明,公章也已经盖好了,打印好格式那种,我后期自己加上的入职时间,离职时间,职位,这样的离职证明合法吗?老板现在说我这是伪造,还有在工作期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之前口头说的是我们大家有股份,给我们创办一家新的公司,但是这个一直没有落实下来,我们的一切制度都是根据现在这个公司来的,工资流水,工作证,考勤表都有。。。现在把我们开除了,走之前承若我们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之后也不给,我投诉了公司,但是那边的调节人听到老板说我们只是合伙人,觉得我们是讹诈,不帮我们仲裁,然后老板现在说我们的离职证明是假的,骗取得。现在承认给半个月的。。。请问我应该怎么证明我们之间那个口头协议不成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