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父亲吕兆波(烟台市海阳)于2014年12月份与青岛市于永钦(小名于双成)、王占清合伙购买了北雄崖所村2000多亩海滩,父亲被迷惑说会赚很多钱,多方举债凑齐了160万(其中20万提前给了于永钦,他说每人分些钱让参加拍卖的退出)。拍卖滩涂必须有三个人,一人最低140万,一个空标,最终以141万拍卖到。于跟王以不方便拿钱为由跟我父亲说让我父亲支付,签完合同一起算钱,这样我父亲拿140万于跟王拿了1万去银行打到了村里的账户上,单据由于永钦收走。打完钱跟我父亲说今天就先不签合同了,看能不能商议延长一年,先一起去吃个饭。没等吃完饭就让我爸先回去了,钱没算合同没签,打钱的证据也被拿走。后期多次让他们算账、签合同都不予理会,反而跟我父亲说还欠他们7.5万。本来合伙每人应出资70.5万,于跟王虚构说他们有140万分给了其余参加拍卖的。后经查实他们所说的人都没收到一分钱。于永钦是村主任,王占清搞房地产有黑社会背景,曾发短信说要砍死我父亲。家里人愁得起了白发,爷爷也因为生气去世了。以上所说皆有证据。
我父亲多次向即墨市公安局、检察院请求立案,对方以无犯罪事实为由拒绝立案,在这么多证据面前,公安局不予理会,其中有什么不言自知。官官相互,村霸横行,只要立案所有掩饰的,在证据面前不攻自破,奈何这个社会,有钱的可以买通小鬼,没钱寸步难行。我就想问天理何在!!知法犯法、朗朗乾坤竟没地方有主持公道的。只能在此求好人帮忙关注,想靠大家的力量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谢谢,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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