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哥儿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南方男孩儿,我愿意称之为男孩儿,在他面前总是自惭形秽,感觉自己太不像一个姑娘了,活的太糙了。洪哥儿是典型的南方孩子,精致是我对他的评价。洪哥儿爱吃,总能带我们找到好吃的地方,在宿舍里鼓捣面包机,说是要请我吃面包,以致后来租房子的地方一定要有套厨具,而我千辛万苦也从家里带了很多锅碗瓢盆到住的地方。他搬出去的第一个半年和我们不住在一块儿,我却常常去他那儿混吃混喝,那半年,我们最常做的事情就是一块准备好食材,在简陋的厨房里做出一大桌菜肴,庆祝我们搬家的时候做,我过生日的时候做,有朋友来了做,叫朋友帮忙贴壁纸的时候做,立冬了包饺子吃,朋友聚会吃火锅,吃烧烤……那时候,课不多,没什么事情做,回想起来竟全部都是逛超市买食材,大多时候他主厨我洗碗,短短半年时间,我们小小的房子里全部都是聚会的欢声笑语。洪哥儿爱形象,衣服虽多是运动装,但也穿的一丝不苟,他洗衣服总有一副要搬家的架势,面膜水乳通通都备得齐全,房间的墙只住半年也通通都贴了新的壁纸,所以现在根本无法审视别的男孩儿。
我们的结交多是同病相怜,高数考试,我违纪了,他也违纪了,相视一笑倒成了特别好的朋友,或许不是因为这个相交,我还觉得他过于讲究,一点没有北方汉子的干脆利落。
我们的结交多是同病相怜,高数考试,我违纪了,他也违纪了,相视一笑倒成了特别好的朋友,或许不是因为这个相交,我还觉得他过于讲究,一点没有北方汉子的干脆利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