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向小说吧 关注:2,369贴子:68,404
  • 30回复贴,共1

【新年没有新气象】关于寻找走丢的舰娘相关的杂谈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首先推荐一下这本书,起点二次元,舰N同人,如书名所示是个提督穿越之后为了重建镇守府所以慢慢找回曾经镇守府舰娘的故事。温馨日常风,虽然这个画风说是日常其实是稍微有些奇怪的,不过确实是为数不多让我加入收藏的书。因为基本上完全符合我的胃口,所以没有看出什么毒点。
以下正题
敢在起点这个地方开书的作者,我真是佩服得要死,因为就算并不是圈内人也要看看宅书给自己添堵。他们所为没有宅臭味的宅书恕我直言根本算不上是宅书。素质参差不齐,遇到点算不上毒的地方也要喷一波,对作者实在算不上友好,开个书能坚持到完本不说别的心理上应该算是大神了。虽然欢乐书客的读者群体年龄层次较低,导致目前的读者看到点污的东西就上天,跟听个黄色笑话就嘿嘿淫笑的小学生没什么区别,但是对作者还算是友好。
然后大概是这破圈的特性,给作者护主的傻哔也是多的一匹,低智商发言简直可笑,无脑护主也让人感觉很恶心。在这本书的书评区体现就是,一群护主忠犬和一群疯狗群魔乱舞,简直影响心情。
总结:果然,书和书评区以及作者人品是没有直接联系的。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7-01-01 09:06回复
    我元旦都不想骂你明天再放毒不行嘛


    IP属地:江西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7-01-01 17:11
    收起回复
      这书还不错,不过看样子可以后期会崩,如果作者被书评带沟里的话,更是GG


      IP属地:云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7-01-02 00:43
      回复
        这本书不是只要把一大堆弃坑的脑控回坑氪金不就达到目的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7-01-02 18:40
        回复
          表示这本书还是合我胃口,然而作者被书评影响的话。。。你告诉我飞龙骑脸怎么苏,还有剑魂,我要看书啊,没书看了


          IP属地:湖南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7-01-02 22:11
          收起回复
            开始不错 特别是太太的那一段 后面就……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7-01-12 18:56
            收起回复
              讨厌背景。民国时期,差不多也是万国都敢来艹的时代。


              IP属地:云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7-01-14 21:59
              收起回复
                嗯。。。。现在作者都没消息了,他的宇宙变态时代也是佳作,可惜啊,不写了,有点难受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1-04-04 21: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