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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有在此发帖了,因为自己写日记更方便。
人有选择的权利,只要他国愿意,舍母国而投他国可矣。言语是没有意义的。
可是,我对于母国永远有情感,因而心中不满投他国者。然而,我不会因此攻击别人。
中国文化不是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任一种,而是中庸。我不算爱国者,我不会背离祖国。
道不同,不相为谋。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6-12-21 09:27回复
    最近看到江歌案,那我就在此说一些看法。
    我心中对于刘鑫大体上没有厌恶,她没有触犯法律,因而不宜对之用刑。舆论谴责可矣。但我个人不喜。
    这无关乎社会正义,至少我个人这么认为。对于一切的恶,预防总是优于补救。
    或许是我过于惧怕死亡,总感觉一直都很心虚,如果我不加防范,周围人可以瞬间置我于死地。因此我不得不仔细的观察它们,体会他们,从而影响他们的行为。我必须要谦恭,不能激怒他们,即使他们违反了法律,会受到制裁,我也要适当满足他们。我的利益最重要,我毕竟不是苏格拉底,我敬重他。
    为此,我希望所有人都能够活下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那么杀人犯该如何处置?终身监禁足矣。


    IP属地:四川2楼2017-11-17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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