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存的古代衙署中惟一的明代县衙建筑】
叶县县衙始建于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目前中国现存的古代衙署中惟一的明代县衙建筑。位于河南叶县东大街。叶县明代县衙不但规模宏大,气势雄伟,而且还是一座五品县衙。县衙坐北朝南,占地16848平方米。整座建筑由中轴和东、西两侧副线上的41个单元、153间房屋组成。主体建筑有大堂、二堂、三堂、狱房、厨院、知县宅、大仙祠、虚受堂、思补斋等建筑。2006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叶县县衙入口

根据我国古代的官制,知县一般为七品官衔,而叶县知县却为五品县令。按照明代体制,全国的属县分为上中下三等。叶县地域宽广,由汉代的叶县、昆阳、红阳、舞阳4县和犨县的部分组成,每年上缴税赋10万石以上;加之根据畿、望、紧、赤的条件,叶县地处南北交通要道,处于紧(交通要道)位置,故县令多由同知衔的五品官担任。因此,县衙的规格也比一般的要高。据省文物局专家论证,叶县县衙建筑群落布局合理、规模宏大,其建筑形式融南北之风格,对研究我国古代建筑的风格、流派特点及变化规律等都具有重要价值。
叶县县衙内景

叶县县衙大堂

据历史资料记载,叶县在历史上虽设过汉广、建城、襄州、南安、仙州、叶县、昆阳、仙凫、舞阳、汝坟、河山、红阳等府、州、县级机构20余处,但始终是以昆阳(今叶县县城)和叶县(今旧县村)两县为主。唐并叶县、昆阳为叶县时,县治在今旧县村。据1998年在叶县旧县村出土的宋至道二年(公元996年)的石涵记载,当时旧县村为叶县治所。
叶县县衙狱房
县衙坐北朝南,占地16848平方米。整座建筑由中轴和东、西两侧副线上的41个单元、153间房屋组成。主体建筑有大堂、二堂、三堂、狱房、厨院、知县宅、大仙祠、虚受堂、思补斋等建筑。大堂、二堂、三堂均为五间七架,屋面兰瓦兽脊,梁栋檐桷青碧绘饰。大堂前的卷棚,主体采用天沟罗锅椽勾连搭连接的作法,是高级别县令在建筑形式上的反映,是中国古代建筑的弧品。厨院主要建筑有灶房两间、厨房两房、储藏室一间、东西饭堂各三间。
叶县县衙后花园

在建筑风格上,叶县县衙有着融南北建筑风格为一体的独特建筑形式。由于地处中原地带,叶县县衙的建筑风格沿袭了中国北方地区对称的庭院式建筑结构布局,突出了中国北方地区乃至黄河中、下游地区粗犷、端庄、古朴的建筑特点,而加之叶县位于“南通云贵,北达幽燕”的交通要道,受南、北方经济及文化交会地域的影响。
叶县县衙看守所碑记

为增加叶县县衙的文化内涵,叶县文物部门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孔子过叶遗迹”、“叶公事迹”、“黄庭坚在叶任县尉故事”等展示内容,并将文物库房搬迁至县衙新落成的文物展厅内,其中被誉为县衙“镇衙之宝”的编钟,目前已成为叶县县衙吸引游客的一大亮点。
叶县县衙戒石铭

叶县县衙的戒石铭,是县衙内唯一一座碑式官箴。碑高2.1米、宽1.28米,厚20厘米。1997年7月叶县修复县衙清理地基时发现大堂前甬道正中有碑座,经考证为戒石碑。明嘉靖《叶县志·公署》有“戒石亭在仪门内”的记载,而修复的叶县县衙正是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所建,作为明代县衙,戒石亭在甬道正中,与史实记载吻合。
走进叶县明清一条街

叶县县衙自1999年国庆节前对外开放以来,共接待中外游客10万余人,省、部级以上领导30多位。叶县明代县衙已经成为叶县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为增加县衙文化的内涵,提高观赏价值,叶县又把文物库房搬迁到新落成的文物展厅内,从1000多件库存文物中选出300多件精品进行展览,其中有70多件文物为全国仅存的稀世珍宝。
叶县县衙一条廊

2006年05月25日,叶县县衙作为明至清时期古建筑,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延伸阅读
叶县明代县衙不但规模宏大,气势雄伟,而且还是一座五品县衙。根据我国古代的官制,知县一般为七品官衔,而叶县知县却为五品县令。按照明代体制,全国的属县分为上中下三等。叶县地域宽广,由汉代的叶县、昆阳、红阳、舞阳4县和犨县的部分组成,每年上缴税赋10万石以上;加之根据畿、望、紧、赤的条件,叶县地处南北交通要道,处于紧(交通要道)位置,故县令多由同知衔的五品官担任。因此,县衙的规格也比一般的要高。据省文物局专家论证,叶县县衙建筑群落布局合理、规模宏大,其建筑形式融南北之风格,对研究我国古代建筑的风格、流派特点及变化规律等都具有重要价值。卷棚是源于宫殿、庙宇中拜殿的建筑形式,而用于衙门就成了居官者身份地位的象征,所以这里的卷棚便是他们高级别官衔在建筑形式上的反映。值得一提的是,叶县县衙还是我国现存县衙中唯一有卷棚的县衙,特别是卷棚与大堂前檐连接处所采用的“天沟罗锅椽勾连”搭接法,在我国古代的木作技术中更是罕见。
叶县县衙所有的建筑前的匾额、楹联以其语言精练、内涵丰富而令人赞不绝口,使人看一眼就会烙在心上、印进脑海,感觉要比那千篇一律的“明镜高悬”来得真实。如大门廊柱上的抱柱联“天听民听、天视民视,人溺己溺、人饥己饥”是清同治六年、叶县知县欧阳霖到任之初所撰,不仅表达了作者作为一方父母官愿意接受群众监督,与百姓同甘共苦的坦荡胸怀,同时还表白了作者清正廉洁、体察民情的决心与情操。而大堂卷棚的廊柱上的“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以及“山色壮金银惟以不贪为宝;江流环铁石居然众志成城”的两副楹联,则深刻地表达出上至朝廷、下至百姓对为官者的期望。楹联作者身为地方官,能自觉与百姓一等,视百姓为衣食父母,的确难能可贵,使看到这两副对联的人都深有感触,这两副对联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可谓警世名言,绝无仅有。二堂正中檐柱上有楹联“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意为弘扬人间正义、学习古今德操完备之人;三堂两侧廊柱上有一副醒目而特殊的楹联:“今古今古今今古,古今古今古古今”,以有限的两个字的变化来开启人们无限的想象空间,仿佛世界上一切可气、可怒、可恨的情绪都随着这有限的两个字而融化了,多了一分恢意、一分恬静、一分快乐。









叶县县衙始建于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目前中国现存的古代衙署中惟一的明代县衙建筑。位于河南叶县东大街。叶县明代县衙不但规模宏大,气势雄伟,而且还是一座五品县衙。县衙坐北朝南,占地16848平方米。整座建筑由中轴和东、西两侧副线上的41个单元、153间房屋组成。主体建筑有大堂、二堂、三堂、狱房、厨院、知县宅、大仙祠、虚受堂、思补斋等建筑。2006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叶县县衙入口

根据我国古代的官制,知县一般为七品官衔,而叶县知县却为五品县令。按照明代体制,全国的属县分为上中下三等。叶县地域宽广,由汉代的叶县、昆阳、红阳、舞阳4县和犨县的部分组成,每年上缴税赋10万石以上;加之根据畿、望、紧、赤的条件,叶县地处南北交通要道,处于紧(交通要道)位置,故县令多由同知衔的五品官担任。因此,县衙的规格也比一般的要高。据省文物局专家论证,叶县县衙建筑群落布局合理、规模宏大,其建筑形式融南北之风格,对研究我国古代建筑的风格、流派特点及变化规律等都具有重要价值。
叶县县衙内景

叶县县衙大堂

据历史资料记载,叶县在历史上虽设过汉广、建城、襄州、南安、仙州、叶县、昆阳、仙凫、舞阳、汝坟、河山、红阳等府、州、县级机构20余处,但始终是以昆阳(今叶县县城)和叶县(今旧县村)两县为主。唐并叶县、昆阳为叶县时,县治在今旧县村。据1998年在叶县旧县村出土的宋至道二年(公元996年)的石涵记载,当时旧县村为叶县治所。
叶县县衙狱房
县衙坐北朝南,占地16848平方米。整座建筑由中轴和东、西两侧副线上的41个单元、153间房屋组成。主体建筑有大堂、二堂、三堂、狱房、厨院、知县宅、大仙祠、虚受堂、思补斋等建筑。大堂、二堂、三堂均为五间七架,屋面兰瓦兽脊,梁栋檐桷青碧绘饰。大堂前的卷棚,主体采用天沟罗锅椽勾连搭连接的作法,是高级别县令在建筑形式上的反映,是中国古代建筑的弧品。厨院主要建筑有灶房两间、厨房两房、储藏室一间、东西饭堂各三间。
叶县县衙后花园

在建筑风格上,叶县县衙有着融南北建筑风格为一体的独特建筑形式。由于地处中原地带,叶县县衙的建筑风格沿袭了中国北方地区对称的庭院式建筑结构布局,突出了中国北方地区乃至黄河中、下游地区粗犷、端庄、古朴的建筑特点,而加之叶县位于“南通云贵,北达幽燕”的交通要道,受南、北方经济及文化交会地域的影响。
叶县县衙看守所碑记

为增加叶县县衙的文化内涵,叶县文物部门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孔子过叶遗迹”、“叶公事迹”、“黄庭坚在叶任县尉故事”等展示内容,并将文物库房搬迁至县衙新落成的文物展厅内,其中被誉为县衙“镇衙之宝”的编钟,目前已成为叶县县衙吸引游客的一大亮点。
叶县县衙戒石铭

叶县县衙的戒石铭,是县衙内唯一一座碑式官箴。碑高2.1米、宽1.28米,厚20厘米。1997年7月叶县修复县衙清理地基时发现大堂前甬道正中有碑座,经考证为戒石碑。明嘉靖《叶县志·公署》有“戒石亭在仪门内”的记载,而修复的叶县县衙正是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所建,作为明代县衙,戒石亭在甬道正中,与史实记载吻合。
走进叶县明清一条街

叶县县衙自1999年国庆节前对外开放以来,共接待中外游客10万余人,省、部级以上领导30多位。叶县明代县衙已经成为叶县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为增加县衙文化的内涵,提高观赏价值,叶县又把文物库房搬迁到新落成的文物展厅内,从1000多件库存文物中选出300多件精品进行展览,其中有70多件文物为全国仅存的稀世珍宝。
叶县县衙一条廊

2006年05月25日,叶县县衙作为明至清时期古建筑,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延伸阅读
叶县明代县衙不但规模宏大,气势雄伟,而且还是一座五品县衙。根据我国古代的官制,知县一般为七品官衔,而叶县知县却为五品县令。按照明代体制,全国的属县分为上中下三等。叶县地域宽广,由汉代的叶县、昆阳、红阳、舞阳4县和犨县的部分组成,每年上缴税赋10万石以上;加之根据畿、望、紧、赤的条件,叶县地处南北交通要道,处于紧(交通要道)位置,故县令多由同知衔的五品官担任。因此,县衙的规格也比一般的要高。据省文物局专家论证,叶县县衙建筑群落布局合理、规模宏大,其建筑形式融南北之风格,对研究我国古代建筑的风格、流派特点及变化规律等都具有重要价值。卷棚是源于宫殿、庙宇中拜殿的建筑形式,而用于衙门就成了居官者身份地位的象征,所以这里的卷棚便是他们高级别官衔在建筑形式上的反映。值得一提的是,叶县县衙还是我国现存县衙中唯一有卷棚的县衙,特别是卷棚与大堂前檐连接处所采用的“天沟罗锅椽勾连”搭接法,在我国古代的木作技术中更是罕见。
叶县县衙所有的建筑前的匾额、楹联以其语言精练、内涵丰富而令人赞不绝口,使人看一眼就会烙在心上、印进脑海,感觉要比那千篇一律的“明镜高悬”来得真实。如大门廊柱上的抱柱联“天听民听、天视民视,人溺己溺、人饥己饥”是清同治六年、叶县知县欧阳霖到任之初所撰,不仅表达了作者作为一方父母官愿意接受群众监督,与百姓同甘共苦的坦荡胸怀,同时还表白了作者清正廉洁、体察民情的决心与情操。而大堂卷棚的廊柱上的“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以及“山色壮金银惟以不贪为宝;江流环铁石居然众志成城”的两副楹联,则深刻地表达出上至朝廷、下至百姓对为官者的期望。楹联作者身为地方官,能自觉与百姓一等,视百姓为衣食父母,的确难能可贵,使看到这两副对联的人都深有感触,这两副对联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可谓警世名言,绝无仅有。二堂正中檐柱上有楹联“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意为弘扬人间正义、学习古今德操完备之人;三堂两侧廊柱上有一副醒目而特殊的楹联:“今古今古今今古,古今古今古古今”,以有限的两个字的变化来开启人们无限的想象空间,仿佛世界上一切可气、可怒、可恨的情绪都随着这有限的两个字而融化了,多了一分恢意、一分恬静、一分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