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阐述的观点是:社会安定主要靠法律维持,我的重点论述理由如下:
1. 从适应现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征来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社会生产力不够发达,社会物质财富不够丰富,而道德作为社会经济的
上层建筑,也远未能达到理想的水平。换句话说,道德不可能独立发展成为维持整个社会安定的主要力量。给对方辩友提个醒:到了共产主义
社会或许这会成为可能,但那并不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
2. 从阶级状况和阶级斗争形势来论。在我国,虽然剥削阶级已经消灭,但阶级斗争仍然存在,还有形形色色的敌对分子从经济、政治、思想
文化、社会生活进行着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动活动。这是极大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对此不进行有力的斗争和制裁,社会安定根本
无法谈起。道德的阶级性却决定着它对此是无能为力的,换句话说,在阶级社会里统治阶级的道德观念和道德标准对被统治阶级是不起任何作
用的,取而代之的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法律制裁
2.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法律和道德都需要,但重要的是法律.它具有强制性,而这,恰恰是道德所不具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