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竭长光(1977- ),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副教授、博士,吉林 长春 130024
内容提要:当前唯物辩证法正面临着来自“实践辩证法”的巨大挑战。为了澄清唯物辩证法与实践辩证法的区别,本文从三个方面展开比较分析:首先,在辩证法的“本体”上,应该坚持“物质本体”论而非“实践本体”论,“实践本体”论面临着辩证法与唯物论相脱离的困境。其次,在辩证法的“核心范畴”上,“矛盾”范畴比“否定”范畴更有优势和解释力。再次,在辩证法的“解释原则”上,与实践辩证法的“主体能动性原则”相比,唯物辩证法的“内因自决性原则”更能真实、合理地表达“改变世界”的逻辑和事物发展的逻辑。
标题注释: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恩格斯辩证法理论再研究”(14BKS124)和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唯物辩证法研究的范式转换:从‘前主客关系’到‘后主客关系’”(10YJC71003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