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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来混脸熟,李姝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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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与天使的结合体
傲娇与腹黑的共同体
高贵又任性的衍生体
狠绝又温柔的矛盾体


1楼2016-05-03 16:58回复
    初见
    并不是所有的初见都是美丽的,不会让人感叹"人生若只如初见"的美好。
    “穷酸!”
    稚嫩傲娇的李姝与朱平安的第一印象。一个是穷酸的寒门小子,一个是恶毒的贵族萝莉。四五岁的年纪,正是可惜书写“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时候,可是,他们居然是从对骂开始的。一个是穿越而来的“成年人”一个是土生土长的小萝莉,李姝被小穷酸的回击气的不行,平安对小萝莉的腹黑印象深刻。
    但是,这个看脸的社会从古至今都没有变化,朱平安也看到了李姝的脸,汉服之美,萝莉之美,个性之恶,让我们也记忆深刻----漂亮而腹黑的小萝莉。


    2楼2016-05-03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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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萝莉的时代
      作为穿越者,或许朱平安心中对封建等级制度理解没有那么深刻,可是,我们可以在李姝这个小萝莉身上看到。
      任性,刁蛮,无理,粗鲁。这是朱平安的视角看出来的。被家人无极限的宠爱,锦衣玉食的家庭,聪明伶俐的头脑【腹黑】,让她在朱平安面前表现出来邪恶的一面,对待下人很恶,一生气就拿下人出气。这在朱平安看来是无可救药的坏脾气,但是,从时代来看,李姝是一个小孩子,又是一个地主阶级,不开心拿下人出气确实是无可厚非的。就连红楼梦里面,王熙凤因为贾琏而不高兴都打了平儿一个巴掌,这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而已。
      李姝的骄傲在她看来是小穷酸的朱平安面前都被打压了,这可能是她出生以来从来没有过的,于是,她炸毛了,她杠上了。
      然后有了接下来与朱平安的斗智斗勇斗,欢喜冤家。


      3楼2016-05-03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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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了?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6-05-04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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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李姝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6-05-04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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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楼说的好,写的很不错呢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6-05-04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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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因为她变的更生动了,变得可以回味。
              不像单纯的科举之路那样乏味!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6-05-04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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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6-05-05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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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喜欢李姝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6-05-0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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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舌就不说了,下药把无辜的人绝育这么恶毒的手段都用得出来的人,你居然也喜欢,估计你也是有受虐倾向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6-05-06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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