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汾阳市洪南社某二手车营业部负责人李某来到汾阳市公安局南薰派出所报案称:常某于2015年12月16日向其借车开两天,后一再推拖还车时间,到最后联系不到该人。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对被骗车辆进行布控查缉,2016年1月30日,在市内永和大街将被骗车辆查扣。
经调查,常某谎称外出办事借车开两天,在李某处骗走中华两厢轿车,当日晚又以同样借口与其朋友张某换车,将张某的速腾轿车骗走,随即将车抵押给王某,向王某贷款十五万元后失联。
犯罪嫌疑人常某,2012年曾因合同诈骗被晋中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15年又因信用卡诈骗被汾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6年2月1日,常某被抓获归案,被骗的两辆轿车全部追回。
目前,犯罪嫌疑人常某已提请汾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