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诉 人:马国山。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人。
被投诉人: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人民法院法人王兴革 刑事厅厅长:
蒋志国、唐国玉
举报理由:他们在(2012)围刑初字第168号判决中玩忽职守、严重渎职。我们掌握的证据如下:
1、判决时采纳非法的的鉴定书:“围司鉴(2011)临鉴字第383号。其检验过程中写到:“《中心》提取县医院病历材料,诊断: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右侧鼻颌缝错位。”而法庭无法出具县医院的病历材料。只有一张出院记录,其中入院时间为4月11日。人体损伤鉴定的鉴定日期为4月9日。鉴定中心怎么能提取到两天之后也就是4月11日县医院的病例呢?这显然是造假!
2、鉴定过程中,原告韩元荣提供了来源不明的CT片,也没有门诊病例。(公安人员也承认此事,我方有录音佐证)
3、我方(被告人,下同)再三提供事发现场视频监控录像,但蒋志国不采纳。
4、2015年1月19日我方进行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远程视频接访。栗法官将两份司法鉴定书否了。我方了解到原告有过外伤史。为证明其伤情是陈旧伤。不是我方所致,出具了三份证人证言,而在法院判决中,却完全没提到我方证人证言。蒋志国采纳了案件的参与者刘万辉及其亲属的证言。视频接访中接访法官问及此事时,蒋志国说是公安机关递送的资料,不知道为什么卷宗里没有我方提供的证言,推诿责任。蒋志国是本案的审判长,他怎么会不知道呢?
5、在第二次最高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中,接访法官要求审判长(蒋志国、唐国玉)将上述疑点向当事人解释清楚,蒋志国却说:“不看看卷宗,不明白情况”。接访法官指令蒋志国看完卷宗后给当事人答复,要求提供原告原始病历。如果确实有误要予以纠正,并向领导汇报。(视频接访过程我方有全程录音)而后来审判长蒋志国却装糊涂,拿不出病例。蒋志国说答复不了我也不给我答复。
此次由蒋志国、唐国玉导致的冤假错案酿成社会的强烈反响。现已引起中国新闻报、新华网两大媒体的关注。因为此案的发生,我的家庭状况已令人心酸,我的儿媳妇为此离婚,扔下一个4岁的孩子,要让姑姑代养,我出狱后,大病的身体没有了劳动能力,我的儿子马明然体重不过百斤,精神不振,可谓是妻离子散,为此我的老母亲也含恨离世……为此,我请求检察机关查明事实真相,还人民一个公道。
举报人:马国山 李秀芹
联系电话:13731404069
被投诉人: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人民法院法人王兴革 刑事厅厅长:
蒋志国、唐国玉
举报理由:他们在(2012)围刑初字第168号判决中玩忽职守、严重渎职。我们掌握的证据如下:
1、判决时采纳非法的的鉴定书:“围司鉴(2011)临鉴字第383号。其检验过程中写到:“《中心》提取县医院病历材料,诊断: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右侧鼻颌缝错位。”而法庭无法出具县医院的病历材料。只有一张出院记录,其中入院时间为4月11日。人体损伤鉴定的鉴定日期为4月9日。鉴定中心怎么能提取到两天之后也就是4月11日县医院的病例呢?这显然是造假!
2、鉴定过程中,原告韩元荣提供了来源不明的CT片,也没有门诊病例。(公安人员也承认此事,我方有录音佐证)
3、我方(被告人,下同)再三提供事发现场视频监控录像,但蒋志国不采纳。
4、2015年1月19日我方进行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远程视频接访。栗法官将两份司法鉴定书否了。我方了解到原告有过外伤史。为证明其伤情是陈旧伤。不是我方所致,出具了三份证人证言,而在法院判决中,却完全没提到我方证人证言。蒋志国采纳了案件的参与者刘万辉及其亲属的证言。视频接访中接访法官问及此事时,蒋志国说是公安机关递送的资料,不知道为什么卷宗里没有我方提供的证言,推诿责任。蒋志国是本案的审判长,他怎么会不知道呢?
5、在第二次最高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中,接访法官要求审判长(蒋志国、唐国玉)将上述疑点向当事人解释清楚,蒋志国却说:“不看看卷宗,不明白情况”。接访法官指令蒋志国看完卷宗后给当事人答复,要求提供原告原始病历。如果确实有误要予以纠正,并向领导汇报。(视频接访过程我方有全程录音)而后来审判长蒋志国却装糊涂,拿不出病例。蒋志国说答复不了我也不给我答复。
此次由蒋志国、唐国玉导致的冤假错案酿成社会的强烈反响。现已引起中国新闻报、新华网两大媒体的关注。因为此案的发生,我的家庭状况已令人心酸,我的儿媳妇为此离婚,扔下一个4岁的孩子,要让姑姑代养,我出狱后,大病的身体没有了劳动能力,我的儿子马明然体重不过百斤,精神不振,可谓是妻离子散,为此我的老母亲也含恨离世……为此,我请求检察机关查明事实真相,还人民一个公道。
举报人:马国山 李秀芹
联系电话:13731404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