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几点猜想
第一,1998年在案发后两年王发表小说《纪念物》是目前为止已知的第一个将南大案写入小说的作者。王大进与受害人刁爱青同为苏北同乡同为南大学生,而巧的是刁爱青也喜欢文学,同乡和有共同爱好相对更易接近。而更巧的是王大进当年在南大附近开过一家书店对南大周边应较熟悉,如像他小说纪念物里所写的那种书店的话那书店本身就是可以住人的那种。
第二,王大进的小说《纪念物》写的很奇怪,不知到底要纪念什么。变态如不继续作案往往会通过其他方式回味作案过程以达到心理上的满足。
感觉小说《纪念物》里的马军、高保真、小丁这三个角色都是一个人分裂出来的多重人格而这个人可能就是作者本人,多重人格之间是可以互相交流的。只能如此解释,否则这小说根本看不懂要表达什么完全不合逻辑。把那三个角色都看成一个人就能看懂了。
第三,警方当年排查重点有屠夫、医生、厨师但凶手也可能并不从事这些职业而可能只是曾经有过相关经历或知识的其他从业人员。
第四,王年轻时还当过农民有过务农经历不知务农时期前后具体有过哪些经历和爱好。
当然以上纯属依据网络现有信息的合理猜测不代表任何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