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服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军服,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装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
第十条:禁止买卖、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禁止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应当与军服有明显区别。禁止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仿照军服样式、颜色制作的足以使公众视为军服的仿制品。
第十九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行装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的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所以为什么不能戴。。。。。。
然而戴上也就是一块啥也看不出来的圆角长方形钢片,甩出一本兵役证显然×格更高(东德的空兵役证存世不多,还是黑白的,苏军兵役证倒是多色彩印十分醒目,而且空白证数量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