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魏某与张某为邻居。2011年张某因生意筹集资金向魏某借款人民币4100万元整,期限为一年。李某作为某的朋友自愿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张某的儿子张某政自愿以其名下的房产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同年12月8日,魏某与张某、张某政、李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并在福建省某市中信公证处对该合同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还款期限届满后,张某未能偿还借款本金。魏某于2013年9月18日向福建省某市中信公证处申请了《执行证书》,该证书确认张某应偿还魏某借款本金4100万元及相应的借款利息、违约金,李某对该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张某政对该借款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诉讼费:
本案为财产案件,标的额为4100万,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标准计算:
(1) 案件如果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而结案的,则受理费为:
0.005(标的额1万元以下费用)+9*0.025(标的额1至10万的费用,以此类推)+10*0.02+30*0.015+50*0.01+100*0.009+300*0.08+500*0.007+1000*0.006+2100*0.005≈25万
(2)案件如果是通过法院调解或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方式结案,则受理费减半收取约为12.5万左右。
保全费:
1、先有财产线索的,申请方必须申请诉前保全;若无财产线索,在强制执行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去调查
2、保全费可以依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或《房屋抵押贷款评估费收费标准》来确定该房屋的价格,定价后在依据保全费的标准来计算具体的保全费
3、保全费先由申请方垫付,最后依法由被申请方承担
执行费:
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需要依法缴纳的申请执行费
抵押担保中房子的价格要按照法院最终拍卖的价格为准
执行费具体数额应以法院最终拍卖的价格为准,再按照收费标准计算
律师费:
本案为财产案件,标的额为4100万,按照福建省律师收费标准计算:
律师费为:0.08至0.6(标的额十万以内费用)
+40*0.04(标的额十万至五十万的费用,以此类推)+50*0.03+400*0.002+500*0.012+3100*0.007≈38到40万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