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金融吧 关注:5贴子:323
  • 1回复贴,共1

合伙人的继承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2011年司考题】
71.2009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0年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欧某为唯一继承人。在下列哪些情形中,欧某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
  A.吴某之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
  B.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欧某不具有
  C.郑某不愿意接纳欧某为合伙人
  D.欧某因夫亡突遭打击,精神失常,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楼2015-01-13 20:21回复

    [url]http://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url]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2楼2015-01-13 20: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