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要“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的要求,国家标准委决定在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重庆市、深圳市、成都市等7个省、市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已于10月中旬正式启动。建立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就是在产品上市销售之前企业,应当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标准,确保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真实、合法,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以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取代现行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建立,将放宽市场准入门槛,使市场竞争更加充分和激烈,必将使现在市场的产品竞争上升到产品标准的竞争,企业标准的作用将进一步凸现,为保护企业自身的利益,企业将会把更多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融入产品的企业标准之中,以增强产品企业标准的竞争力,从而达到占领市场制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