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女拒绝周某求爱,周某说“如不答应,我就跳河自杀”。乙明知周某可能跳河,仍不同意。周某跳河后,乙未呼救,周某溺亡。乙女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
解答:谈恋爱本身并没有创造不被社会允许的风险,或者可以说是社会正常现象,成年人从事被社会允许的行为,当然相互之间没有救助的义务,乙女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2、梅仁兴的老妈和其女友同时掉入河中,他救助了女友而没有救助其老妈,结果老妈溺亡,梅仁兴构成何罪?
解答: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梅仁兴对其老母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而对于其女友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所以基于对其老母法律上的救助义务,能救助而不救助导致结果发生的,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