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次保安打人事件我有几点想法,我会去政府问清楚
1。开发商卖给我们大家房子的时候没有说,也没有条文说业主不买车位不让进车
2开发商卖给大家房子的时候,现在盖地上车库的那块地方规划的不是车库,这个应该可以去
住建局查档案,开发 商建了车库了属于改变用途了,业主同意了吗?政府允许了吗?
3.关于不让进车的事,开放商说承包给物业了,物业说是开放商要求的,我打电话给信访办和物业管理(好像归住建局管)了,他们说没有好办法,只能起诉,起诉的话只能起诉物业 ,因为业主与物业公司是直接的合同关系。是真不归他们管,还是他们不想管,我们要问清
4.开发商晚交房欠我们的违约金还没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