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建设局(建委、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厅局:
为有效调控我省建筑业企业数量规模,提高建筑产业集中度,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市〔2011〕8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对有关资质审批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