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拳击
希腊拳击与现代拳击运动有很多不同之处。古希腊的拳击比赛,没有绳子围成的赛场,也没有时间限制。比赛进行,直到其中一名拳击手举起一根或两根手指退出比赛,或一方将另一方打倒在地为止。有时候他们允许比赛中止,双方恢复体力后再次进行,扭住对手的动作是不允许的,如果哪一方想要扭住对方,裁判会用小棍或鞭子击打犯规者。比赛没有关于按照体重分级的记载。所以古希腊的拳击比赛中,体重占优势的选手会占据优势。
据传,阿波罗是拳击技术的发明者(虽然也有传说是赫拉克拉斯、德修斯或其他人创编的)。然而,阿波罗还是被认为是该项运动的主要贡献者,而且据说他就是运用拳击技术杀死福尔巴斯的(福尔巴斯是个拳击手,常常邀请旅行者到德而菲与其比武)。阿波罗也制造了同样的情形。
拳击手会手缠皮带加强腕部力量,直到公元前五世纪,都是在手指到第一关节部位缠上上等的牛皮带,绕过手掌缠至手背(只有大拇指不缠皮带),然后缠在腕部或小臂部。到了公元前四世纪,引进了一种由手套改制成的皮带取代了原来的皮带,这种手套使得手指裸露,手背上的牛皮更加厚实坚硬,同时手套内衬有羊毛,而且手套有护腕套在腕部,这种手套被拳击选手广泛采用,一直用到二世纪。在古罗马统治时期(大约公元前二世纪到公元六世纪),拳击手使用带有铁甲的保护手套。
每次包手方式的变化,都带来了拳击技术的大发展。当包手材料采用软皮带时,拳击技术非常灵明多变,要求准确性要高,速度、柔韧性要好。而采用手套后,有关进攻的规定就越来越严格,用拳击打得就越凶猛,比赛和训练的重点都放在了防守上。然而,比赛的节奏却逐渐缓慢了下来,由于包裹手的材料重量在增加,使得选手不得不更多借助于残酷的力量而不是技术战胜对手。
拳击规则不允许搂抱,不允许击打下颌部位,裹手材料的衬垫进一步加厚,允许使用猪皮带。每次赛前,裁判员会认真检查选手的手套,以确定其符合比赛规定。然而,比赛中的受伤甚至死亡时有发生。曾打死过对手的选手有希腊阿斯特普的克莱蒙迪斯(他后来疯了)和克莱克的迪奥格奈特斯。
直到公元前588年第48届奥林匹亚运动会举行时,才有更加富有技术形式的拳击运动被希腊萨摩斯岛的匹萨格拉斯引入了奥林匹亚运动会。此后佯攻技术和脚下移动技术才被采用,拳击不再是以前只靠重拳攻击的运动了,拳击手们才开始用异侧脚与对方相对,小步移动,不断变换身体重心,身体姿势变得非常重要。因为当时比赛是在户外进行,背对太阳显得非常重要。正是由于这一原因,选手会不断运动,变换姿势和位置。
在准备姿势中,左臂前伸作为防守工具,虽然也用于攻击对方,但主要是防守。突然近身攻击时,左手也能将对手击倒。要想获胜,双拳轮流进攻是非常必要的。后手主要用于完成进攻,运用不同力量的攻击方式击打对手,包括运用直拳、上钩拳、下勾拳等动作。大部分攻击都是直奔对方头部,但是出乎意料的攻击身体的打法也时有运用。古希腊人是最早明白有效攻击对方身体也同样能够赢得胜利的名言的……“杀死了身体,大脑也就被杀死了。”
古希腊有很多文章记载过拳击手被对方突出的拇指打瞎眼珠的内容,可见打瞎对方眼睛的现象并不鲜见。有个花瓶上的图画显示,击打裆部也是允许的。赢得第一枚奥运拳击金牌的格拉可斯战胜对手的比赛说明有效的击打是战胜对方必需的技术。
希腊人也认为拳击是一项危险的运动,公元前一世纪的碑文上就曾将写过:“拳击比赛的胜利是充满血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