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也许在小时候就听过三个和尚的故事:当庙里有一个和尚时,他一切自己做主,做得很自在;当庙里有两个和尚时,他们通过协商可以自觉地进行分工合作,同样做的不错;可当庙里来了第三个和尚时,问题就出现了,谁也不服谁,谁也不愿意干,其结果就是大家都没水喝。
当初读到这篇古老的寓言的时候,我们知道了团结的重要性。其实,这个寓言也可以看成是一个项目管理的案例。它所反映的问题就是:同样完成一个项目,缺乏团队协作的结果还不如个人独立工作或者作为合作双方订立契约。因为一个团队内部是不可能以契约形式作为彼此合作的前提。而现实的问题是,由于个人的能力有限,因而在实施一个项目时,必须建立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项目组。这个项目组是否能够和谐地进行团队协作,将决定了这个项目能否成功。
这个寓言最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同样都是需要沟通与协调,为什么在两个人的时候能够达成一致,反而在三个人或者以上的时候就乱套了呢?难道仅仅是因为人数的增加导致意见不一致吗?应该说,这个牵涉到团队协作中三个基本的因素:分工、合作以及监督。一个人和两个人的时候,这三个因素都可以比较容易满足条件,因此不容易发现问题。而一旦超过3个人,这些因素就马上会将矛盾凸现出来。而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只有追根溯源将三要素理清。下面我们进行逐个的分析问题所在。
分工:
如果是一项单人就可以胜任的工作,项目经理一般会指派给专人负责。个人独立工作并无分工的问题。而在同伴(两人)协作中,彼此则可以通过平等的协商和沟通从而对工作量和工作内容进行有效的分配。而一个大的项目组,由于其成员人数较多,因此在工作量与工作内容的分配问题上,显然难以通过彼此的平等协商和沟通而得出一个有效并令众人都满意的方案。即使项目经理可以进行安排与协调,但这本身就需要项目经理懂得怎样进行团队协作。
合作:
有分工,就需要合作,即彼此相互配合。在同伴协作中,由于人员构成简单,在彼此合作、协调、沟通的难度上远远低于团队协作。而在一个大的项目组中,由于其成员身份背景的差异,彼此间的人际关系的复杂以及对彼此工作的不熟悉等原因,因此造成了在彼此相互合作上存在相当大的难度。转自
监督:
监督作为一种协作手段,其存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成本和收益的关系存在。用西方经济学的概念来解释:即任何理性的人,都希望以最小的成本来达到最大的收益。反映在一个大的项目组中,即项目组中的任何成员都想花费自己最少的精力来完成既定的任务,而他们节约自己工作成本的方式,就是让其他组员承担原本须由自己完成的工作。因此,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就会导致所有项目组成员都偷工减料,从而使该项目彻底失败。这在三个和尚的案例中体现地尤为明显。
而在个人独立工作时,一切工作成本都须由自己负担,因而没有让其他人分担的可能。在同伴协作中,彼此可以进行简单有效的互相监督,因而也这方面存在问题的可能性也较小。
由此可知,在一个大的项目组中,建立起良好的团队协作至关重要。因而在对一个项目的管理过程中,团队协作显然是不可忽略的重要环节。而在处理团队协作问题时,建立起合理完善的团队机制就是首先解决的问题了。
所谓团队机制,简单的说,即是对团队内各成员的分工、合作以及监督等职责的规定。在具体反映在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同时,它着重落实到给团队各成员建立起其在团队内的"身份"。而这种身份事实上即是对其团队职责的反映。所以说,一个完善合理的团队机制,其重点即是对团队各成员职责的合理划分和规定,即是给团队内各成员都确定一个合理的"团队身份"。使得无论是项目经理还是组员,都可以找到自己在整个项目中的坐标。
那么,在团队机制已经建立的前提下,如何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建立起良好的团队协作关系呢?
根据团队协作的三要素,显然也必须从分工、合作以及监督三方面入手。
如何分工:
项目经理进行分工的原则应该是:团队每个成员的具体工作及相应职责都必须被合理并明确的划分。
所谓合理的划分,即每个团队内成员的能力必须与其从事的具体工作相匹配。从前在美国有一种流行的观点,即如果你擅长做什么事,那么你就可以管理其他人做同样的事。这在今天看来,显然是荒谬的,因为一个人的业务能力和其管理能力不存在正比关系。但是直到今天,在许多项目组这种情况仍然很普遍,即一个项目经理通常由一个成功的业务员担任。虽然他在业务上具有出众的能力,但是一个项目经理的职责显然更偏重于管理好整个团队,在项目组中维持良好的团队协作。这需要优秀的管理才能,显然,这一情况往往被忽视了。
而所谓明确的划分,即是使每个团队成员的具体工作和职责都得到的无法模糊的确认,使得团队内各成员都必须对其本职工作负全责。
合理的分工使得团队内的各成员得到真正的"物尽其用",每一个成员都可以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其最大的价值。而明确的分工使得团队内各成员拥有明确的责任意识,他们无法逃避自己所犯的过错,因此,他们必须做好自己的工作。同时这种在具体工作上的细致分工也可以有效避免重复劳动,由于各成员具体工作的明确,也可以大幅提高相互协调合作的效率。
当初读到这篇古老的寓言的时候,我们知道了团结的重要性。其实,这个寓言也可以看成是一个项目管理的案例。它所反映的问题就是:同样完成一个项目,缺乏团队协作的结果还不如个人独立工作或者作为合作双方订立契约。因为一个团队内部是不可能以契约形式作为彼此合作的前提。而现实的问题是,由于个人的能力有限,因而在实施一个项目时,必须建立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项目组。这个项目组是否能够和谐地进行团队协作,将决定了这个项目能否成功。
这个寓言最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同样都是需要沟通与协调,为什么在两个人的时候能够达成一致,反而在三个人或者以上的时候就乱套了呢?难道仅仅是因为人数的增加导致意见不一致吗?应该说,这个牵涉到团队协作中三个基本的因素:分工、合作以及监督。一个人和两个人的时候,这三个因素都可以比较容易满足条件,因此不容易发现问题。而一旦超过3个人,这些因素就马上会将矛盾凸现出来。而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只有追根溯源将三要素理清。下面我们进行逐个的分析问题所在。
分工:
如果是一项单人就可以胜任的工作,项目经理一般会指派给专人负责。个人独立工作并无分工的问题。而在同伴(两人)协作中,彼此则可以通过平等的协商和沟通从而对工作量和工作内容进行有效的分配。而一个大的项目组,由于其成员人数较多,因此在工作量与工作内容的分配问题上,显然难以通过彼此的平等协商和沟通而得出一个有效并令众人都满意的方案。即使项目经理可以进行安排与协调,但这本身就需要项目经理懂得怎样进行团队协作。
合作:
有分工,就需要合作,即彼此相互配合。在同伴协作中,由于人员构成简单,在彼此合作、协调、沟通的难度上远远低于团队协作。而在一个大的项目组中,由于其成员身份背景的差异,彼此间的人际关系的复杂以及对彼此工作的不熟悉等原因,因此造成了在彼此相互合作上存在相当大的难度。转自
监督:
监督作为一种协作手段,其存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成本和收益的关系存在。用西方经济学的概念来解释:即任何理性的人,都希望以最小的成本来达到最大的收益。反映在一个大的项目组中,即项目组中的任何成员都想花费自己最少的精力来完成既定的任务,而他们节约自己工作成本的方式,就是让其他组员承担原本须由自己完成的工作。因此,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就会导致所有项目组成员都偷工减料,从而使该项目彻底失败。这在三个和尚的案例中体现地尤为明显。
而在个人独立工作时,一切工作成本都须由自己负担,因而没有让其他人分担的可能。在同伴协作中,彼此可以进行简单有效的互相监督,因而也这方面存在问题的可能性也较小。
由此可知,在一个大的项目组中,建立起良好的团队协作至关重要。因而在对一个项目的管理过程中,团队协作显然是不可忽略的重要环节。而在处理团队协作问题时,建立起合理完善的团队机制就是首先解决的问题了。
所谓团队机制,简单的说,即是对团队内各成员的分工、合作以及监督等职责的规定。在具体反映在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同时,它着重落实到给团队各成员建立起其在团队内的"身份"。而这种身份事实上即是对其团队职责的反映。所以说,一个完善合理的团队机制,其重点即是对团队各成员职责的合理划分和规定,即是给团队内各成员都确定一个合理的"团队身份"。使得无论是项目经理还是组员,都可以找到自己在整个项目中的坐标。
那么,在团队机制已经建立的前提下,如何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建立起良好的团队协作关系呢?
根据团队协作的三要素,显然也必须从分工、合作以及监督三方面入手。
如何分工:
项目经理进行分工的原则应该是:团队每个成员的具体工作及相应职责都必须被合理并明确的划分。
所谓合理的划分,即每个团队内成员的能力必须与其从事的具体工作相匹配。从前在美国有一种流行的观点,即如果你擅长做什么事,那么你就可以管理其他人做同样的事。这在今天看来,显然是荒谬的,因为一个人的业务能力和其管理能力不存在正比关系。但是直到今天,在许多项目组这种情况仍然很普遍,即一个项目经理通常由一个成功的业务员担任。虽然他在业务上具有出众的能力,但是一个项目经理的职责显然更偏重于管理好整个团队,在项目组中维持良好的团队协作。这需要优秀的管理才能,显然,这一情况往往被忽视了。
而所谓明确的划分,即是使每个团队成员的具体工作和职责都得到的无法模糊的确认,使得团队内各成员都必须对其本职工作负全责。
合理的分工使得团队内的各成员得到真正的"物尽其用",每一个成员都可以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其最大的价值。而明确的分工使得团队内各成员拥有明确的责任意识,他们无法逃避自己所犯的过错,因此,他们必须做好自己的工作。同时这种在具体工作上的细致分工也可以有效避免重复劳动,由于各成员具体工作的明确,也可以大幅提高相互协调合作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