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罗德曼吧 关注:9,214贴子:68,034

我是丹尼斯·罗德曼,这是我的故事(转)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IP属地:上海1楼2013-11-28 10:57回复
    我是一个出身于达拉斯橡木崖国宅(按:所谓国宅,是贫民窟的婉转说法)的黑人小孩.高中毕业后我在达拉斯堡渥斯机场当大夜班警卫,因偷了机场礼品店里的五十只手表被炒了鱿鱼。事后我向警察招供出手表的下落,于是他们分头去找回来。每一只都找到了。 警察找到这些人时会问道:“丹尼斯·罗德曼给你这只手表的?” “是啊。” “他卖给你的?” “不,他送给我的。”


    IP属地:上海2楼2013-11-28 10:58
    收起回复

      本来我应该和篮球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我碰到了一个达拉斯女孩,罗瑞塔·魏斯特布鲁克,我妹妹的朋友,是她说服我到库克郡短期大学篮球队打球。那年我二十一岁,我是个无名小子,经常和一些太保混在一起。有时我整夜在街上游荡。我原本没打算进这支篮球队;我在大学里能做什么呢? 但是事情有了变化。怪异的事。它并没有降临到别人头上。我突然长高了,我从五尺十一寸长到六尺八寸,篮球是越打越有兴趣。


      IP属地:上海3楼2013-11-28 10:59
      收起回复






        IP属地:上海4楼2013-11-28 10:59
        回复
          活塞队在1986年选秀大会第二轮中选了我,我是当年第二十七名被选中进入NBA的球员。我喜欢这样默默无闻地进入NBA,我不在乎。第一次在活塞队参加集训时,一名记者问我:“你是谁啊?”我望着这名“观光客”说:“我是突然蹦出来的无名小子。” 新手第一年没有太多表现的机会。坐在板凳上面,我压制住身体里要爆发出来的精力。这真是要命。在八十二场球赛里,我有七十七场被派上去,但是平均每场只打了十五分钟。真的要把我逼疯了。我一上场,立即呈现狂野状态,展现所有的本事,要让他们知道我需要上场打球。查克·达利很快便喜欢上我,他总是跟我说我会发达的。





          IP属地:上海5楼2013-11-28 11:00
          收起回复
            第一年当新人过后,我决定要在NBA里打出点成绩来。 我下了苦功才得以进入联盟,那么何不再接着下苦功呢?在NBA里面最吃力的事便是防守与抢篮板——这两件事大家都不愿做。除了我以外,在联盟里面没有人愿意不得分的。正因如此,也没有人想信我不想要得分。 在我进入NBA的第二年个球季中,丹特利脚踝受伤,于是达利让我先发。等到我加入先发阵容以后,我们的成绩开始起飞。我们非常卖力,表现出强力篮球——使得“坏男孩”成为我们的商标。蓝比尔会把人踩在脚底下践踏,让对方觉得极端受辱。下一回再遇到同一个对手,譬如我们正准备跳球的时候,会听到蓝比尔对这家伙说:“记得上一次我是怎么整你的吗?准备好吧,我打算再搞你一次。” 蓝比尔在球场上自有天地,下场以后也很酷,眼神里还流露出同样的气概。球迷找他签名,他会低头望着他们说“滚开”。他就是这个样子,这就是“大象”蓝比尔。







            IP属地:上海6楼2013-11-28 11:03
            收起回复









              马刺队拿我跟公牛队的中锋威尔·普度交换,一个不会打球的家伙。我根本不在乎。我不管马刺队拿我换来什么,我只想离开圣安东尼奥。在我到公牛队之后所发生的事,实在让人无法相信这件交易会造成如此大的影响。当我们的战绩开始创造纪录,在全明星赛前达到四十二胜五负的成绩时,所有关于我是否能配合公牛队的揣测都不见了,一如它应该被遗忘。大家都说公牛队的组合是有史以来最强的队伍,如果我象马刺队说的那样,我们又怎么可能会那么强呢? 菲尔·杰克逊很严格,他说:“就是这些规矩,如果有哪些地方你认为没办法做到,让我们知道。” 在公牛队迟到,杰克森罚你五块钱,还可做罚球练习来弥补、免罚钱。你可以挑两名球员来跟另外三名球员比罚球,赢了就不用罚钱。我总是选乔丹跟史蒂夫·科尔(Stevekerr),因此不管我投得多烂,都有机会赢。


              IP属地:上海10楼2013-11-28 11:11
              回复








                在我到公牛队之初,乔丹与皮彭表示对我的到来尚有些疑虑,可是这些疑虑在训练营开始之后便消失了。乔丹说,他从来没见过有谁能够那么快便学会公牛队复杂的进攻战术。大家都知道迈克尔·乔丹能轻而易举在一场球赛中拿下五十分。给他进到了禁区,那就完了。他的跳跃与灌篮最为人称道,但是真正了解篮球的人会欣赏他的过人切入找空档投篮的功夫——不管怎样他都能把球投进。斯科特·皮彭也有这样的本事,我刚到芝加哥时对他的球技真是他妈的印象深刻,跟他同队比跟他对抗时更能体会到这点。 当斯科特·皮彭刚进联盟时,我对每一个肯听我说话的人讲,他将会是篮球界有史以来最佳前锋之一。从他的运动细胞以及其它过人之处,我便能慧眼识英雄,他很能防守,抢篮板球也有他妈的一套,他也能从任何角度、在任何时间投篮。我一点也没看走眼。


                IP属地:上海11楼2013-11-28 11:19
                回复



                  谈到篮板就必须从我说起。我与张伯伦相反:他是往下看人,我是往上看人的。我从观众席里听来的第一句话就是:“个头真小。”他们就是这么说的,以我的体型这种成绩难能可贵。人们希望我看起来像查理斯·奥克利那样——大块而狂野。但是没有人能做到我所做的。我希望有一天能成为联盟历史里面头一个每场平均拿十八个篮板但只得两分的球员。


                  IP属地:上海12楼2013-11-28 11:19
                  收起回复










                    IP属地:上海13楼2013-11-28 11:21
                    回复
                      这就是我,一条虫的篮球故事
                      其实我还有其他故事,比如:



                      IP属地:上海15楼2013-11-28 11:23
                      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3-11-28 11:49
                        收起回复
                          全是好图


                          17楼2013-11-28 12:03
                          回复
                            不错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3-11-29 08:25
                            回复
                              图不错很赞!


                              19楼2013-11-29 23:5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