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貌不惊人的家伙,一天到晚做些奇怪的事情。在太阳下,我常把手伸出来接住阳光,让日光从手背穿透,看着阳光里通红的血液,仿佛能看见它在皮肤下来回涌动的循环,我因而对血液充满了好奇。真正看见汹涌流出的血,是小麦在哑巴家被剃头刀不小心切去半个耳朵,血流如注的恐怖场面使我对血的好奇化为乌有。一向顽劣的小麦,经过这个事情以后,开始低迷起来。从此,小麦总是像古代侠客一样长发飘飘地出现在生活中。男生里唯有他享有留长发的特权,很多男生暗暗羡慕起小麦来。
曾经的小麦和很多孩子在村里快乐地奔跑。村上很多大人传言,小麦的爸妈是做生意亏本逃债,才离开了镇子。阳光下的小麦变得沉静下来。在树荫下,长发飘飘的小麦更加孤独了。我知道这种孤独的滋味。曾经我也是开朗的孩子,不知道怎么一下子长出了非常难治的牛皮癣,一个个疙瘩像印章一样敲在我的脸上,成为我小学生涯刻骨铭心的符号。这突如其来的灾难让我很自卑。
那个怅然若失的冬天,让我和小麦更铁地黏在一起。我们常常说起那个爆米花的女孩子。尽管后来除了记得她脸上的冻疮和那口闪烁白光的牙齿,对其他的已经毫无印象,两人还是津津乐道,并希望在镇上读初中时会与那个女孩不期而遇。
我和小麦好了一年之久,终于到镇上读初中去了。第一学期结束后,小麦去深圳过年,就再也没有回来。伤感之余,令人喜极而泣的是,牛皮癣在我“起发”长身体的时候挥之而去,所有为我医治过此病的医生都无法相信这个奇迹。初二第一学期,我无意中经过初一年级那个楼道,好像看见了那个爆米花的女孩子在走廊里和其他女孩们兴高采烈地踢毽子,似乎还看到她的嘴角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因为羞涩,或许根本就是一个幻觉,我都没敢走上前去问问,看看她是不是就是那个爆米花的女孩子。小麦在的话,我们一定会过去问问,或许还会改写我们初中的生活。那是一定的。
每次回家的路上,我沿街踢着石子,希望小麦坐在树下等我。可是,直到我初中毕业离开镇子去城里读书,也没有等到小麦归来的身影,某一个周末的傍晚,我从城里回到家,妈妈告诉我,小麦和他爸爸回来变卖老屋的时候,到家里找过我。妈妈说,小麦长高了,脸上长满了青春痘,但他很高兴,一点也不像我长牛皮癣时那样自卑,临走时还要了一张我长满牛皮癣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