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据不少从事食品经营的个体户反映,从去年开始,灌云县工商局消保站职工魏良浩,利用对全县三千多家食品经营者进行普遍培训的机会,与县中专校的秦某在没有法规依据和正规票据的情况下,擅自收取每位参加培训人员二百元的所谓培训费。当然,对食品经营者进行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的确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但是乱收培训费用的做法,着实是不合时宜的违法之举。因为,国家规定,对于公民申办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事项,都是一律免费的,而对于涉嫌乱收费而来的巨额所谓的“培训费“款流落到哪里去了,难道还不值得去深深地查一查吗?!因此,广大参加培训的食品经营人员有权向培训的收费部门的直接责任者,讨个公道,理直气壮地维护合法权益,使之不受侵害。同时,鉴于此事涉嫌违案金额巨大,提醒知情者,也应具实向纪检、优化办、物价局、检察机关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