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发生在我县的连云港保利担保公司的严重失信给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侵害的案件,至今已近四个月了。事发后,虽然县政府的多个职能部门组成了一个相关处置专案组,也做了不少的辛苦和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初步的成效,但事实上,工作还是远远不够的。今仅就在这个问题上所凸显出的有关监管上的严重失职渎职的部门与人员予以明确,以便对号入座,依法追究。作为该保利担保公司,是经灌云县工商局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主体,在县城挂碑经营已有六年之久,且年年都通过年检并多次获市工商局授予的3A级诚信企业奖匾等,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负有主要监管职责的工商部门、金融办应对这次发生的“保利“事件承当监管不作为(失职渎职)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应按国家赔偿法的相关定,客户要求工商局和金融办首先负责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