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是分享,但我其实是个没什么悟性灵性的家伙。
所以我从来也看不懂现代诗,只是读着,偶之触动,便喜欢了。
肤浅又直白。
曾经有很多偏执,比如很爱惜书,绝不在书上批注做注脚,看书前要洗手,讨厌书被翻出黄灰的汗渍,更不喜欢卷着书看出皱褶,此般种种不一而足。
却不知什么时候就怠惰了,很多偏执变成了退一步,进而由退一步越来越随性。
那些曾无比坚持的事被自己亲手慢慢推翻,揭过。
坚持时莫名其妙,推翻也是情理具缺。
只是想,既然时间可以让相遇的人分开,让念着的人离去,让幼小的孩子被拉扯成大人,又继续搓圆捏扁他的内心,让他变得更坚忍(也许是更脆弱),让黑发参杂白发,让皮肤生出皱褶,让生命出现许多痕迹也抹去更多痕迹,如此理所当然又自然而然。
我又怎么去判定,书的哪种状态,才是自然而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