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W.海森堡/文 王自华/译
现代原子物理学的最引人注目的普遍结果,就是在其影响下自然规律在概念上所发生的变革。
近年来经常听说,现代原子物理学取消了原因和结果的规律,或者至少这个规律有时不灵了;因此,人们再也不能按原来的意义谈论事件合乎自然规律的确定性。有时就干脆说,也许因果性原理与现代原子学说是不能协调一致的。要是因果性或者规律的概念弄得不够清楚,那么这些表述终究是不易理解的。因此,下面我想首先简要地谈一下这些概念的历史发展。然后打算探讨在量子论之前早已得出的原子物理学和因果性原理之间的关系。接着准备研究量子论的结果,并谈谈原子物理学近年来的发展。这些发展至今很少深入到公众中去,但看得出来,它似乎也在哲学的领域中期待着它的反作用。
就原因和结果的规则来说,因果性概念的应用在历史上尚较年轻。在早期哲学中,语词“原因(causa)”与现在相比其意义更普遍得多。例如在经院哲学中,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原因(Ursache)”就有四种形式。那里称之为“形式因”(近似于表示现在所指的事物的结构或精神内涵);“质料因”(做成事物的材料);“目的因”(创造事物的目的);以及最后“动力因”。而只有动力因才有点像我们今天所认为的原因(Ursache)这个语词的意思。
从概念“原因(causa)”演变到如今的概念原因(Ursache)是在好多个世纪的进程中实现的,并与由人们所理解的全部现实的演变和在近代开始的自然科学的形成有着内在联系。按照物质过程获得现实性的同一个程度,语词“causa”也与先行于可解释事件的、并以某种方式产生了这一事件的那样一种物质事件有关。因此,在康德[其实他在许多地方事实上干脆是从牛顿以来的自然科学发展中吸取哲学结论]那里,语词“因果性”甚至就已经像我们从19世纪以来所熟悉的那样来表述了:“当我们获悉发生了什么时,与此同时,我们也就总是预设了某种它按照一条规则从中产生的东西在先行着。”
于是渐渐地,因果性原理被弄得狭窄了,最后与预期自然界中的事件总是被单义地规定,因而预期对自然界或者其中一个确定片断的准确知识至少在原则上足以预先确定将来,是同一个意思了。牛顿物理学正是这样猜测的:能够从系统的一个状态预计系统在一定时间内的未来的运动。拉普拉斯(Laplace)把这个自然界中极为基本的观点说成是虚构一个魔鬼,这也许是最通俗易懂的了。这个魔鬼在某一给定时刻熟悉所有原子的位置和运动,而后它就必定处在能预计整个未来世界的位置。一旦如此狭窄地解释了因果性这个语词,人们也就可以谈论“决定论”了,并且因而认为:存在着从系统的现在状态单义地确定未来状态这样一个永久不变的自然法则。
原子物理学从一开始,就展示出一些本质上不适合这样一个图景的观念。虽然它们与这一图景的矛盾不是根本的,但是原子学说的思想方法一开始就必然与决定论的思想方法有别。早在古希腊德谟克利特(Demokrit)和留基伯(Leukipp)的原子学说中就已经提出:宏观过程是经由许多不规则的微观过程的发生而实现的。这在原则上是可行的,日常生活中就不乏这种例子。比方对农民来说,他们只消看到云层的凝聚和土壤的灌溉就够了,根本就不需要知道水滴是怎样一滴滴下落的。或者再举一个例子,我们准确地知道我们用的花岗石这个语词指的是何物,即使并未准确了解一个个小晶体的形状和化学结构、它们的混合比和颜色。所以,我们总是一再使用涉及宏观的行为的概念,而不用对微观的单个进程发生兴趣。
这种由许多微小事件从统计上共同起作用的想法,在古希腊罗马的原子学说中已经成为它们解释世界的基础,并且被推广成这个观念:物质所有可感觉的性质间接地由原子的排列和运动所造成。在德谟克利特那里就已经有这种说法:“一物的甜和苦是虚假的,颜色也是虚假的,实际上只存在原子和虚空。”如果人们通过非常多的微小的单个过程的共同作用这种方式来解释感性上可以觉察的过程,那么几乎必然会得出结论:人们也只是把自然界中的规律性看成为统计规律性。尽管统计规律性也能得出一些或然性程度很高、相当可靠的表述,但在原则上它总是存在有例外。
现代原子物理学的最引人注目的普遍结果,就是在其影响下自然规律在概念上所发生的变革。
近年来经常听说,现代原子物理学取消了原因和结果的规律,或者至少这个规律有时不灵了;因此,人们再也不能按原来的意义谈论事件合乎自然规律的确定性。有时就干脆说,也许因果性原理与现代原子学说是不能协调一致的。要是因果性或者规律的概念弄得不够清楚,那么这些表述终究是不易理解的。因此,下面我想首先简要地谈一下这些概念的历史发展。然后打算探讨在量子论之前早已得出的原子物理学和因果性原理之间的关系。接着准备研究量子论的结果,并谈谈原子物理学近年来的发展。这些发展至今很少深入到公众中去,但看得出来,它似乎也在哲学的领域中期待着它的反作用。
就原因和结果的规则来说,因果性概念的应用在历史上尚较年轻。在早期哲学中,语词“原因(causa)”与现在相比其意义更普遍得多。例如在经院哲学中,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原因(Ursache)”就有四种形式。那里称之为“形式因”(近似于表示现在所指的事物的结构或精神内涵);“质料因”(做成事物的材料);“目的因”(创造事物的目的);以及最后“动力因”。而只有动力因才有点像我们今天所认为的原因(Ursache)这个语词的意思。
从概念“原因(causa)”演变到如今的概念原因(Ursache)是在好多个世纪的进程中实现的,并与由人们所理解的全部现实的演变和在近代开始的自然科学的形成有着内在联系。按照物质过程获得现实性的同一个程度,语词“causa”也与先行于可解释事件的、并以某种方式产生了这一事件的那样一种物质事件有关。因此,在康德[其实他在许多地方事实上干脆是从牛顿以来的自然科学发展中吸取哲学结论]那里,语词“因果性”甚至就已经像我们从19世纪以来所熟悉的那样来表述了:“当我们获悉发生了什么时,与此同时,我们也就总是预设了某种它按照一条规则从中产生的东西在先行着。”
于是渐渐地,因果性原理被弄得狭窄了,最后与预期自然界中的事件总是被单义地规定,因而预期对自然界或者其中一个确定片断的准确知识至少在原则上足以预先确定将来,是同一个意思了。牛顿物理学正是这样猜测的:能够从系统的一个状态预计系统在一定时间内的未来的运动。拉普拉斯(Laplace)把这个自然界中极为基本的观点说成是虚构一个魔鬼,这也许是最通俗易懂的了。这个魔鬼在某一给定时刻熟悉所有原子的位置和运动,而后它就必定处在能预计整个未来世界的位置。一旦如此狭窄地解释了因果性这个语词,人们也就可以谈论“决定论”了,并且因而认为:存在着从系统的现在状态单义地确定未来状态这样一个永久不变的自然法则。
原子物理学从一开始,就展示出一些本质上不适合这样一个图景的观念。虽然它们与这一图景的矛盾不是根本的,但是原子学说的思想方法一开始就必然与决定论的思想方法有别。早在古希腊德谟克利特(Demokrit)和留基伯(Leukipp)的原子学说中就已经提出:宏观过程是经由许多不规则的微观过程的发生而实现的。这在原则上是可行的,日常生活中就不乏这种例子。比方对农民来说,他们只消看到云层的凝聚和土壤的灌溉就够了,根本就不需要知道水滴是怎样一滴滴下落的。或者再举一个例子,我们准确地知道我们用的花岗石这个语词指的是何物,即使并未准确了解一个个小晶体的形状和化学结构、它们的混合比和颜色。所以,我们总是一再使用涉及宏观的行为的概念,而不用对微观的单个进程发生兴趣。
这种由许多微小事件从统计上共同起作用的想法,在古希腊罗马的原子学说中已经成为它们解释世界的基础,并且被推广成这个观念:物质所有可感觉的性质间接地由原子的排列和运动所造成。在德谟克利特那里就已经有这种说法:“一物的甜和苦是虚假的,颜色也是虚假的,实际上只存在原子和虚空。”如果人们通过非常多的微小的单个过程的共同作用这种方式来解释感性上可以觉察的过程,那么几乎必然会得出结论:人们也只是把自然界中的规律性看成为统计规律性。尽管统计规律性也能得出一些或然性程度很高、相当可靠的表述,但在原则上它总是存在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