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和研究哲学发展内在规律的问题应从对黑格尔哲学史观的再认识出发。本文首先系统地发掘和阐发了黑格尔有关这种内在规律的四点基本思想:①只有一个哲学、哲学史是唯一哲学的发展史,②哲学的逻辑发展和历史发展相一致,③区分哲学的原则和体系,④哲学与世界历史相互交织、平行;并立足当代,重新评价了它们的合理性,揭示了它们是恩格斯晚年关于哲学有其固有的本性、规律和阶段的思想的直接理论来源,分析了某些合理思想长期以来未被接受的原因;最后强调重新认识这些合理思想有利于:对当代西方哲学采取一个正确的开放的态度,丰富和完善哲学和哲学史的研究,尽可能发挥哲学思维的创造性并使其发展归根到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平行。
在今天的哲学史研究中,当我们面对人类哲学思想的浩瀚的资料时,一个问题首先摆在我们的面前,这些思想资料有没有自身相对独立的发展,抑或是一大堆漠不相干、一成不变的资料?换句话说,哲学思想有无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我们应当怎样来理解和研究这种内在规律?这个问题不仅对于哲学史的研究,而且对于哲学本身的研究都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既然是黑格尔第一次提出了哲学发展本身有其内在规律、内在逻辑的思想,因此,我们对于这个问题的探讨的第一步也就自然要归结到对黑格尔哲学史观的再认识。
一
黑格尔十分强调,为了得到一个正确的哲学史观,首先需要正确地解决哲学和哲学史的关系问题,因为这是理解古往今来各种纷歧繁杂的哲学体系、哲学学说、哲学流派,一句话,形形色色的哲学思想资料之间有无内在联系,亦即哲学思想有无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的首要前提。在黑格尔看来,哲学史既然是哲学的历史,那么显然,只有根据哲学本身的性质才能了解哲学史,而且进一步说,真正了解了的哲学史也就是哲学本身。
哲学究竟是什么?黑格尔把哲学界定为关于真理的客观科学或关于真理的必然性的科学,这就是说,真理不仅应是哲学所追求的目标,而且应是哲学所研究的绝对对象。哲学所要认识的真理只有一个,是唯一的,这个唯一的真理在黑格尔那里也叫理念或绝对,指的是一种主观性和客观性同一或统一的思想。为了把这种思想与单纯的主观思想区别开来,黑格尔特地用“客观思想”一词来称呼它,意思是说,这种思想不仅是主观思维本身的核心和命脉、本质和规定,而且也是客观存在、外界事物和对象的核心和命脉、本质和规定。哲学的工作就是要发现这样的真理,就是要用思维或概念的形式去把握这样的真理,但这不能理解为象物理学那样有一个现成的真理对象在哲学之外等待着思维去认识。因为哲学所要发现的真理既然是一种客观思想,它就不是已经存在于思维之外的现成之物,而是哲学思维自己产生或给予的,或者说,哲学思维只能在产生它时发现它,而只有在哲学发现它时它才存在并且才是真实的。在这种意义上,哲学作为关于真理的客观科学就应理解为真理自身的生成和展开。所以,哲学的根本特点就为真理的本性、本质所决定。
黑格尔认为,唯一真理的本质特点有二:(1)它是具体的。所谓“具体”,就是说它是一个包含不同规定的、具有丰富层次和多样性环节的对立面的统一体,而不是一个片面抽象的道理;或者说它是内部矛盾的同一,而不是“是——是”、“否——否”这种排斥矛盾的形而上学的抽象同一。总之,它是一个全面性的东西,是一个全体,是各种环节、规定、概念的统一,它里面贯串着的是对立面的统一。(2)它是发展的。所谓“发展”,就是说真理不是一次完成的。最初,真理是内在的,自在的,潜在的,它的诸多环节、规定、概念都潜在于内部而未表现出来;只是到后来,这些潜在的东西才得以展开和暴露出来,这时真理才逐渐成为自为的、现实的。总之,真理不是现成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由于自身内在矛盾的推动而不断发展着的。哲学认识的真理所具有的上述两个基本特征也同样是作为真理的客观科学的哲学的基本特征:哲学的对象是发展的,哲学也必然是发展的;哲学的对象是多样性的、对立面的统一体,哲学也必然是这样。因此,在黑格尔看来,哲学乃是一个发展中的系统。
在今天的哲学史研究中,当我们面对人类哲学思想的浩瀚的资料时,一个问题首先摆在我们的面前,这些思想资料有没有自身相对独立的发展,抑或是一大堆漠不相干、一成不变的资料?换句话说,哲学思想有无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我们应当怎样来理解和研究这种内在规律?这个问题不仅对于哲学史的研究,而且对于哲学本身的研究都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既然是黑格尔第一次提出了哲学发展本身有其内在规律、内在逻辑的思想,因此,我们对于这个问题的探讨的第一步也就自然要归结到对黑格尔哲学史观的再认识。
一
黑格尔十分强调,为了得到一个正确的哲学史观,首先需要正确地解决哲学和哲学史的关系问题,因为这是理解古往今来各种纷歧繁杂的哲学体系、哲学学说、哲学流派,一句话,形形色色的哲学思想资料之间有无内在联系,亦即哲学思想有无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的首要前提。在黑格尔看来,哲学史既然是哲学的历史,那么显然,只有根据哲学本身的性质才能了解哲学史,而且进一步说,真正了解了的哲学史也就是哲学本身。
哲学究竟是什么?黑格尔把哲学界定为关于真理的客观科学或关于真理的必然性的科学,这就是说,真理不仅应是哲学所追求的目标,而且应是哲学所研究的绝对对象。哲学所要认识的真理只有一个,是唯一的,这个唯一的真理在黑格尔那里也叫理念或绝对,指的是一种主观性和客观性同一或统一的思想。为了把这种思想与单纯的主观思想区别开来,黑格尔特地用“客观思想”一词来称呼它,意思是说,这种思想不仅是主观思维本身的核心和命脉、本质和规定,而且也是客观存在、外界事物和对象的核心和命脉、本质和规定。哲学的工作就是要发现这样的真理,就是要用思维或概念的形式去把握这样的真理,但这不能理解为象物理学那样有一个现成的真理对象在哲学之外等待着思维去认识。因为哲学所要发现的真理既然是一种客观思想,它就不是已经存在于思维之外的现成之物,而是哲学思维自己产生或给予的,或者说,哲学思维只能在产生它时发现它,而只有在哲学发现它时它才存在并且才是真实的。在这种意义上,哲学作为关于真理的客观科学就应理解为真理自身的生成和展开。所以,哲学的根本特点就为真理的本性、本质所决定。
黑格尔认为,唯一真理的本质特点有二:(1)它是具体的。所谓“具体”,就是说它是一个包含不同规定的、具有丰富层次和多样性环节的对立面的统一体,而不是一个片面抽象的道理;或者说它是内部矛盾的同一,而不是“是——是”、“否——否”这种排斥矛盾的形而上学的抽象同一。总之,它是一个全面性的东西,是一个全体,是各种环节、规定、概念的统一,它里面贯串着的是对立面的统一。(2)它是发展的。所谓“发展”,就是说真理不是一次完成的。最初,真理是内在的,自在的,潜在的,它的诸多环节、规定、概念都潜在于内部而未表现出来;只是到后来,这些潜在的东西才得以展开和暴露出来,这时真理才逐渐成为自为的、现实的。总之,真理不是现成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由于自身内在矛盾的推动而不断发展着的。哲学认识的真理所具有的上述两个基本特征也同样是作为真理的客观科学的哲学的基本特征:哲学的对象是发展的,哲学也必然是发展的;哲学的对象是多样性的、对立面的统一体,哲学也必然是这样。因此,在黑格尔看来,哲学乃是一个发展中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