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小企业主,目前在高新区有一家规模很小的钢材改制厂。2011年3月份左右当地镇政府上门来检查安全措施,查出有部分问题责令我们限期整改,并出具了相关文件。我们按照要求完成了整改,没多久,高新区消防队上门检查,又发现了若干问题!继续要求整改并处罚金壹万元整。我们缴纳了罚金,消防队即说整改通过了!到今年即2012年9月份,消防队再次上门,再次要求罚款贰万元整,理由还是消防设施不到位。去年的时候我们已经按照要求整改过了,相关设施都已经购置完毕,今年请问为何还要继续整改呢?难道每年的整改要求都不一样吗?再说了,就算今年缴纳了,明年呢?后年呢?
今年以来,大部分工矿企业效益很不好,而我们属于钢材行业,目前为止一直是亏损经营。现在消防队又拿着这些所谓的要求来罚款创收,我们觉得实在是坚持不住了。长期没有订单,员工的工资要发,房租越来越高,各项税收一项都不能少。我们已经是在吃老本了。我们并不是说消防队的要求不对,而是现在企业已经不堪承受了!
再者说,我们属于机加工行业,单位里面的设备都是铁制品,根本就没有易燃易爆物,这样我们还需要承受这么多不能承受之重负,我们真的已经心力交瘁了。我们现在养活着这么多员工,勉强度日,为的只是能够等到经济形势的好转,等待这黎明的到来。而现在情况是,我们如果停业了,反而亏损的更少。而消防队的说法则是,即使你们停业了,我们依然可以给你开罚单,按照最高额度的罚款,上交法院,可以强制施行,直接从你们单位账户上扣款。请问这样做合适吗? 罚款不是目的,只是为了让你们完成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但是美奶奶的整改要求都不一样,而且都是先罚款,后整改,来年再来!这样做,真的能够达到预期目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