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那些农产品的残留风险更大一些?
一般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因为对所用的农药以及使用方法都有严格的规定,农药残留相对较小,超标的情况少,相对比较安全。小麦、水稻和玉米等粮食作物,由于生长期长,储存期也长,大部分农药残留会降解掉,而且又要经过加工和烹调,残留会进一步去除和降解,相对比较安全。蔬菜和水果由于大部分是鲜食的,农药残留降解少,因此国家对蔬菜和水果使用的农药管理较严,除禁止使用高毒农药外,对允许使用的农药严格规定使用技术和安全间隔期,正常的生产不会出现安全问题。对于一些连续采收的鲜食蔬菜和水果,残留风险可能相对大一些。农产品都有农药残留,由于各国对农药及其残留进行严格的管理,符合农药残留标准的农产品是安全的,因此,对于农产品的残留和安全性应当正确认识。要增强安全意识,但也不必谈药色变。农药残留的量是非常少的,其危害远小于一些环境和空气中的污染物和病原微生物。
六、农药残留的标准如何确定的?
农药残留标准包括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即最大残留限量)、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等,与消费者直接关系最大的是食品或食用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我国与欧美、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一样,采用国际上通用的风险评估技术和方法,以考虑最大可能的风险为原则,制定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具体方法和步骤如下:首先是根据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进出口各环节需要及农药使用实际情况,确定需要制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产品(或食品)和农药组合;然后开展农药残留降解模拟动态试验、国民膳食结构调查和农药毒理学研究,分别获得农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残存于农产品(或食品)中的残留值(包括中间值、最大残留值等)、我国消费者膳食数据(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不同性别对每种食用农产品或食品的每天消费数量)和农药的毒性(包括每日允许摄入量、急性参考剂量等),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农药残留膳食摄入风险评估,结果得到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推荐值;最后经食品安全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卫生部和农业部联合颁布实施。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制定残留标准时,以最大可能的风险为基础,也就是执行最严格的安全要求;在此基础上,还要增加至少100倍的安全系数,举例来说,如果食品中某农药残留量为50mg/kg时,可能会出现安全风险,那么将标准定为0.5mg/kg。
七、我国农药残留标准是否比欧美低?
人们往往喜欢比较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的标准。在农药残留标准数量方面,由于欧美农药管理历史长,残留制定的数量比我国多。但在标准的水平方面,很难比较各国残留标准的高低。从技术层面讲,各国的农业生产、农药使用情况和食物结构等不同,因此,残留标准会存在一定差异。从管理层面讲,尽管制定残留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但现在各国越来越将农药残留作为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必要时进而用作政治筹码。
各国农药残留标准差异还受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一是对于本国不生产不使用的农药,往往制定最严格的标准,而本国使用的农药特别是在出口农产品上使用的农药,残留标准在安全范围内尽可能松。如美国、欧盟和日本对本国没有登记使用的农药按照一律限量标准(即0.01~0.05mg/kg)执行,而这个浓度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仪器都难以检测;但是在本国登记使用的农药,即使农药毒性高,其标准却松。如美国规定高毒农药甲胺磷在芹菜上的标准为1mg/kg,花椰菜上为0.5mg/kg,日本规定芹菜上为5mg/kg,花椰菜上为1mg/kg。二是本国没有或主要依靠进口的作物上的标准严。如氯虫苯甲酰胺是个新杀虫剂,欧盟在葡萄上的标准为1mg/kg,而在大米等粮谷上却为0.01mg/kg,茶叶上为0.02mg/kg,按理葡萄可鲜食,标准应该更高,但葡萄是欧洲的优势作物,因此制定的标准松;再如常用的杀菌剂百菌清,欧盟在直接食用的苹果、梨上标准为1mg/kg,而在大米等粮谷上却为0.01mg/kg,在茶叶上为0.1mg/kg。三是同一作物,各国标准也不同,如安全性不很高的杀菌剂克菌丹在稻谷中的残留标准,日本是5mg/kg,欧盟为0.02mg/kg,相差100倍;又如高毒农药甲基对硫磷,日本为1mg/kg,欧盟为0.02mg/kg,相差5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