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小说联盟吧 关注:26贴子:170
  • 5回复贴,共1

第三次写作大赛参赛作品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根据这张图片,编写一个600-1000字的微小说。发挥无穷尽的想象力,挑战你的极限


IP属地:辽宁1楼2012-05-13 22:14回复
    2号作品
    天地十万里,混沌未开之际。
    苍冥世界之中,无尽混沌之气。三千混沌魔神各显神通。其内有一力之魔神名曰;盘古。
    其力大无穷。
    苍茫混沌之中,了无生机。除三千魔神之外,无一生气。
    终有一日,盘古大神。烦其,混沌生机未泯。
    便手持盘古斧,以力证道。开天辟地,为无尽混沌容纳一线生机。
    悟其天道法则,通其幽冥神道。
    千万年之后,盘古总其通天道,入其幽冥。
    便在自己生辰之日,向大道法则证其洪荒之道。
    在其身体之内疯狂运转其伴生神诀《混沌狂神诀》。瞬间盘古周身暴涨,青筋不断的浮现。身形轰然暴涨,十丈,百丈,千丈。。。。。。。。。。到了最后几乎达到了万丈之巨。手中盘古斧高举过头。
    双眼爆增,无数血丝爆燃皱现。血丝把盘古的双眼撑得通红,仿佛鲜血一般。
    “轰。。。。。。。。。。”
    猛的一挥手中高举的盘古斧,一道乳白色光芒猛地射出。
    瞬间摄入虚空,虚空瞬间撕裂。耀眼的白光猛地爆射而入。
    挥完这一斧,盘古的脸色瞬间苍白如纸。
    “轰。。。。。。。。。。。。。”
    又是一声巨响传来,无尽混沌之气猛地爆射而开。一个小世界瞬间形成,又缓缓的被混沌之气吞噬。眼看那花费了自己毕生精力开辟的世界就要被那无限的混沌之气吞噬殆尽。
    只见盘古猛的化成一道白光,摄入小世界之中。
    手撑天脚踏地,猛的把这即将消散的世界撑起。
    在此同时盘古已在天地间不断的长大着。日长一尺,月长一丈。就这样日复一日,十万年就那么过去了。
    最终盘古终;力尽而亡。
    其身化不周山,依旧坚持着撑天之责。


    IP属地:辽宁4楼2012-05-13 22:16
    回复
      3号作品
      普罗米修斯有无数的石像在人间,
      即使在19世纪巴洛克的建筑街道下,也有一个这样的石像;
      这是一个正在受折磨的普罗米修斯,
      那只秃鹫每天都要来啄食他的肝脏,只是因为火种;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好久,
      但是他还是不时的来到人间看看他亲手创造的人类。
      现在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吗?
      分明是做了正确的事,却得到了最恶毒的报复。
      一个步履蹒跚的老人,幽幽的走在路上。
      可能是她的脚很痛,也可能是太饿了
      老人在路上,可能只是想要休息一下;
      她努力的抬起头,似乎在寻找希望只能看见普罗米修斯,
      一个小伙子也走了过来,
      可能是普罗米修斯的安排,让小伙子与老人相见;
      老人轻声的呻吟呼救,
      小伙子拿出从满脸胡子的面包师哪里偷偷拿来的钱袋,
      拿出一半的钱给了老人,
      因为他的家里还有自己的小孩等着吃饭,
      老人看见普罗米修斯的神情,
      她万分感谢这个小伙子,并向普罗米修斯祈祷,让小伙子一生幸福
      终于有东西吃了,老人没有心情观赏华丽的巴洛克,
      只能一心想要去弄些吃的。
      来到附近的面包店
      拿出一个有伊丽莎白的银币,
      那样的银币在意大利是不常见的。
      大胡子面包师看了看,
      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便问银币是哪里来的;
      老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却害了小伙子。
      普罗米修斯用尽全力下了一场雨,
      他越发的后悔自己创造了人类,
      越发的后悔给人类火种与文明,只想熄灭自己带来的火焰。
      巴洛克的街道满地水花,
      只是徒劳,即使那漫天的黑云,漫天的落雷,
      只能说出普罗米修斯的愤怒,
      只能简单的给绞架之上的小伙子一丝洗礼。泪水从他的尸体上流下…..


      IP属地:辽宁5楼2012-05-13 22:17
      回复
        4号作品
        曾经我是一个女人,而现在,我是个男人,混在红袖的女频,各种穿越看多了,没想到我也穿了,还穿成了一个男人,我以为我所掌控的命运轻而易举反手为主,玩死我只是动动手指头的事。
        衣衫褴褛,面容憔悴,我不得不承认我现在是这样一个男人,我终于不得不接受这个“我”,忽略“本我”,将一个第三人称“他”转变为“我”。
        我不停的走着,漫无边际的沙漠,毒阳的火舌舔舐着我,不像所有穿越女一样,会从天而降英雄救美,会有帅哥一掷千金买你一笑,我悲惨的成为了一个男人,一个不知原因被丢弃在荒漠的男人,本就痛不欲生的时候让我想立刻就死去的事情发生了,穿越女的狗血剧情,穿去必有灾,不死即伤。
        是沙尘暴,强风扬起地面的沙尘,空气变得浑浊,持续的行走,高温加饥渴,强撑着的最后一点意识也模糊了。
        妖,所有妩媚的词语都不如一个妖字能诠释这个女人的容貌,肤若凝脂,眉黛含情,薄唇殷红如血,眉间一条五片银色花瓣坠链,更衬得这张脸妖的毫无人间烟火。
        “你终于醒了。”薄唇微张,天籁之音如流水轻敲我心。
        这声音好听的不像话,可下一句却让我如履薄冰。
        她说:“你终于醒了,肖倾若。”
        很显然她认识我,她认识没有穿越前的我,然而这个认知却没有让我变得兴奋,因为她的眼神那么冰冷怨恨。
        他爱你却不会告诉你,因为他觉得自卑,配不上你。
        每天早上办公桌上的牛奶,整理整齐的文件,加班到深夜总觉得有人鬼鬼祟祟的跟踪,时不时会收到玫瑰,卡片上总是不具名,难过的时候陌生号码的安稳短信,一幕幕闪过脑海,最后定格在穿越前一天的那个画面。
        我随手将玫瑰花扔在垃圾桶。轻描淡写一句:“请您照照镜子再说爱我吧。”
        众目睽睽之下衣着廉价的男子脸羞的通红,鼓足勇气的双眼变得暗淡无光,各种目光停留在他身上,冷漠的,嘲笑的,同情的,可那些都没有肖倾若的目光让他伤的体无完肤,肖倾若眼里,根本就没有他。
        “没想到你也会有这么一天吧,以仰望的姿态看我,现在的你就像原来的我,什么都没有,穷困潦倒,连你的命都是我的施舍,像你这样肆意践踏别人的爱的人,根本就不配被爱。”
        “我以自己的性命同恶魔做交换,要你尝受我所受之苦,要你像我一样低下的活着,永远活着,哈哈哈。”
        当我被定格成一个纠结的石像,仰望那个面容妖娆的女子,种种因果循环,我挣扎着抬起眼看了她最后一面,你不知道的,你也永远不知道你错过了什么。
        每天细心准备好牛奶,帮我整理好桌子的你,加班到深夜总会悄悄跟着我的你,送给我玫瑰的时候我会偷笑,收到你的短信就不会再难过,你一直默默在我身后,我一直默默接受你的付出。
        扔掉的玫瑰花在无人的时候我一枝一叶都收集好,你一直对我好,却从不知道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你懦弱,你不思进取,你只把心思放在感情上,这些话,怕是永远都说不出口了。
        爱情是把双刃剑,伤人伤己,有时候,爱也错,不爱也错。
        


        IP属地:辽宁6楼2012-05-13 22:17
        回复
          7号作品
          春雨、夏风、秋霜、冬雪,四季的变换,他经历了无数次、承受了无数次。站在那里多久,他自己已记不清。唯一记得的,就是站在那里的理由----等待他的女孩一次次地经过他的视线。
          从他变作雕像起,他就知道,他永生永生只能做女孩生命的见证者,而不是参与者。
          生命的轮回让他一次次看着女孩在他的视线之内走过,或欢笑、或忧伤、或携手爱人、或形单影只。前世的爱恨情仇已随着女孩一次次的轮回烟消云散,所有的是非对错在时间的洪流里,也如浪花一般,拍在岸上,许久之后,什么也不剩下。
          女孩幸福时,他会欣慰,她已遇到比自己好的男子,此生不会再受感情的折磨,他终于能够看到她幸福的笑容,一如两人初见那日明媚的阳光,耀得人满眼金灿灿的。
          女孩难过时,他会懊恼,觉得上天待她不公,前世的折磨已经让她心力交瘁,为什么自己在受到惩罚之后,女孩依旧得不到应有的幸福。是不是自己带给女孩的不幸,就像那年的冬天,似乎永远没有尽头,寒霜积雪覆盖世界,久不消融。
          他已为前世自己犯下的过错承担后果,化作女孩家门前的浮雕,守护着女孩,用自己的风吹雨淋还前世的业障,希望上天在惩罚他的同时,能让女孩一直幸福下去。前世他负了她,他希望女孩在未来的生生世世都能遇到疼爱她、珍惜她、守护她的男子。而他,将作为一个见证者,分享着女她的喜悦、分担着她忧愁。
          前世,她爱他,他却不懂珍惜,醒悟后却追悔莫及。以后的永生永世,他爱她,却无法让她知晓,也无法给她幸福,只能默默地注视着她,让她幸福,自己痛苦。
          这是他欠了她的,还不了。
          他愿意守望这永远没有结果的爱情,春雨、夏风、秋霜、冬雪,一次次的见证着他迟到而执着的爱。


          IP属地:辽宁9楼2012-05-13 22:18
          回复
            风格不同,难以投票啊…


            IP属地:湖南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2-05-13 22: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