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离婚的诉讼当中,如果被告不到庭,要区分法院传票是否送达,如传票送达被告或被告家的成年同住人签收了,法院会缺席审理缺席判决。但是如无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那法院第一次通常判不离;这个程序一般3个月;半年后再次起诉,第二次通常判离,第二次也3个月;所以3+6+3=12个月,所以要做好一年的思想准备。
如果法院传票对方没有签署也不到庭,那法院传票需要公告,公告一致为2个月,但是公告的案件要使用普通程序审理,普通程序的审限为6个月,法院一个程序要公告一次传票,公告一次判决书,所以一个程序下来大约为10个月左右;所以如果对方不到庭传票也无法送达,要法院判决离婚要做好26个月的思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