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鞅变法,在军事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其特点有三:一、奖励耕战,兵农合一,人民平时务农,一旦有事则充当士兵。二、制定有十等爵,使民以军功分别受爵,爵位较高者可以取得复除食邑的特权。三、以家有二男以上不分异倍其赋的办法,防止隐瞒壮丁,确保士兵的来源(注:《史记商鞅列传》)。这种作法实质上是把专制政权政治、经济的支柱,放在个体小农身上。因此,当井田制彻底崩溃以后,小农经济还有发展前途的时候,与这种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兵制,便有存在的余地;反之,当土地兼并日趋严重,小农破产破落的时候,这种兵制便无法存续下去。
西汉初年是小农经济恢复和发展的时期,社会比较安定,兵源比较充足,这时的兵制也在秦代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南北军的制度已臻成熟阶段。武帝发动对周边各族的长期作战,严重地破坏小农经济,农民破产流亡,兵源无法保证,征兵制开始破坏。王莽改制,意图重建小农经济,但经济发展趋势,并非一纸行政命令所可挽回,王莽的新政终于失败。到了光武帝刘秀的时期,就对兵制进行全面的改革。所以叙述汉代兵制的变迁,必以汉初、武帝、光武帝划分为三个时期,而武帝一朝承上启下尤为其中的关键。整个东汉时期属于过渡期,旧的兵制虽已破坏,而新的兵制并未形成。其临时补充的制度,与西汉时期只有量的差异,并无质的不同。由量变到质变的时期,就是稍后的建安之世。
西汉初年是小农经济恢复和发展的时期,社会比较安定,兵源比较充足,这时的兵制也在秦代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南北军的制度已臻成熟阶段。武帝发动对周边各族的长期作战,严重地破坏小农经济,农民破产流亡,兵源无法保证,征兵制开始破坏。王莽改制,意图重建小农经济,但经济发展趋势,并非一纸行政命令所可挽回,王莽的新政终于失败。到了光武帝刘秀的时期,就对兵制进行全面的改革。所以叙述汉代兵制的变迁,必以汉初、武帝、光武帝划分为三个时期,而武帝一朝承上启下尤为其中的关键。整个东汉时期属于过渡期,旧的兵制虽已破坏,而新的兵制并未形成。其临时补充的制度,与西汉时期只有量的差异,并无质的不同。由量变到质变的时期,就是稍后的建安之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