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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在本栏目与田力先生文明碰撞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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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与田力先生在本栏文明碰撞,相互学习、彼此交流,或出火花。保证文明用语,不知意下如何?


1楼2012-02-26 08:38回复
    我文化太低。你的论文我大部分看不懂,如何碰撞?石本无火,相击乃发灵光。互相交流能够共同进步,我给了你删帖的权力,你可以在这里慢慢修改你的论文,修改好后再打出去,争取一炮打红。如果我能看出你的论文有不完善的地方,当然会提出来。


    2楼2012-02-26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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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31 07: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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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田力先生:您的谦虚美德,令我折服,向您学习!。‘石本无火,相击乃发灵光。互相交流能够共同进步’说得何其好--这也是我愿与您碰撞交流之初衷。请允许我先从请教您一个简单的问题开始吧。
      表含0自然数的集是N,表非0自然数的集是N+或N*。规范吗?


      3楼2012-02-26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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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含0自然数的集是N,表非0自然数的集是N+或N*。规范吗?
        其实,大家认可的就是规范的。我对这个问题会说:正自然数。


        4楼2012-02-26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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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回复。表正自然数集是N+或N*,不是N。
          表所谓‘奇合数根集’的{2ij+i+j|i,j∈N+}规范吗?所谓奇合数根集是指该集元素的2倍积+1都是不小于9奇合数。


          5楼2012-02-26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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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集元素的2倍积+1都是不小于9奇合数。
            我认为是正确的。


            6楼2012-02-26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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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是您认可了{2ij+i+j|i,j∈N+}是‘奇合数根集’的规范表述。
              表所谓‘奇素数根集’的表述CN+{2ij+i+j|i,j∈N+}规范吗?所谓奇素数根集是指该集元素的二倍积+1都是奇素数。集CN+{2ij+i+j|i,j∈N+}是集{2ij+i+j|i,j∈N+}关于全集N+的补集。不要客气,请详谈您的看法为盼。


              7楼2012-02-26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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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起,我看见一大堆符号就头晕,我只有初中知识。凭爱好学了点数学知识,都是无系统的,无能力谈看法。你太高看我了。......


                8楼2012-02-26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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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31 07: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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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CN+{2ij+i+j|i,j∈N+}是集{2ij+i+j|i,j∈N+}关于全集N+的补集。N+是表示正自然数吗?CN+表示什么?**知识以前学过,都忘了。


                  10楼2012-02-26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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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你不嫌弃,我愿和你继续讨论。


                    11楼2012-02-26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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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田先生的回复。您我平等交流,我们老乡之间还是不必太过客气了。
                      N+是表示正自然数。CN+{2ij+i+j|i,j∈N+}是补集,我从未见过别人以这种形式表示补集,只是见过一般CUA的形式--C系补集英文的缩写字;U表全集;A表被补充集。CUA只是一般补集的通用形式,我觉得不适于‘特殊’。于是就‘比葫芦画瓢’,独创出CN+{2ij+i+j|i,j∈N+}的这种形式。在这里,C--C对应;U--N+对应;A--{2ij+i+j|i,j∈N+}相对应的那种形式。实话说,这种形式因是首创我心里也没‘根’,又想专家们水平高会理解其含义的。便这样作了。没想到专家们真的‘瞪眼瞧’了。至今,我也不知该如何规范。您给出出主意吧?!


                      12楼2012-02-26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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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前在师范好像学过什么交集补集之类的,全忘完了。只是提起来还记得这么个词。新发现必须有新词,我建议尽量少用新词,第一次用要说清楚,毕竟我们必须要让他们承认。突然冒出个新词,如果不加说明,那就只能瞪眼瞧了。什么叫规范?大家承认,能看懂,就是规范。第一次使用的微积分符号现在就是规范的。但一开始可能没有什么规范的。......
                        祝你早日成功!!!


                        13楼2012-02-26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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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是如果一篇创新的论文有众多的‘新词’,光是新词的解释就占了大部分篇幅,主文反倒成了陪衬,岂不喧宾夺主?且新词的解释因为新不可能有规范的解释,人家也不见得能看懂咋办?这里的确存在一个悖论,一个要创新,一个要规范,创新与规范双方形成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个不可调和的矛盾只有通过双方反复地交流沟通方能妥善解决,我是有这个意思,专家们会放下架子与我有交流沟通的意愿吗?从六哥的表现来看,那不过是一厢情愿的痴心妄想,是不可能的。
                          顺便告您,我《与哥猜相关的两个数学新定理证明》一文于2011.11.2投稿火花,目前专家还在‘瞪眼瞧’,最终亦难逃退稿之数。


                          14楼2012-02-26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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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专家还在‘瞪眼瞧’,最终亦难逃退稿之数。
                            这很有可能。你是否可以另写一篇专门解释新词的,正文当中注明注解1,注解2......


                            15楼2012-02-27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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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31 07: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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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这个主意好,就这么办。我打算将我《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一文化整为‘零’,化成数篇专门解释新词、新符号的小短文,让专家们一点点地、慢慢地‘适应’,而最终达到‘规范’他们之目的。
                              咱们就这么办!
                              谢谢田先生的主意。


                              16楼2012-02-27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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