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神圣罗马帝国等级一览表,含领主伯爵和帝国城市
版本说明
G.厄斯特莱希和E.霍尔策编制
I. 1521年名册上的帝国等级
(参照1755年的材料)
说明:1521年帝国名册刊印在《德意志帝国等级会议档案》(1896年)第56期第424年—442页,并见诸K.措伊默尔《德意志帝国体制史原始资料集》(1913年第二版),第181期第313—317页。本表所包列等级集团的编号系编制者所加。表中注明+号者表明该等级也包含在1755年由克利斯蒂安-奥古斯特-贝克为约瑟夫大公汇编的半官方材料中(见1964年印行的《玛利亚-特蕾西娅时代的帝国体制》,第530—557页);注明“—”号者则表明是同一材料中所没有的。1521年和1755年之间变动的材料主要根据约翰-海茵里希-策德勒的《大百科辞典》(1732—1754年哈勒和莱比锡版)和约-雅-莫泽尔的《德意志帝国等级、帝国骑士等级及其他直接的帝国成员》(美茵河畔法兰克福1767年版,或《新德意志国家法》,第四卷)以及其他著作。另外还参考了A.蒂勒《德意志邦国领地》一书中所附的《帝国各部分(1521你那和1792年)一览表》(1931年第七版,第二卷,第194页以下)。——对各等级的注释性说明以简要形式另栏出现
这是G.厄斯特莱希和E.霍尔策编制的<帝国等级一览表>刊载于<格布哈特德意志史手册>第二卷附录之中,录入的部分说明了 1521年到1755年之间的的帝国成员及其变动.
帝国等级一览表按照等级编制,所有在1521年已经成为帝国成员的都被列入其中,到1755年仍然属于该等级的帝国成员以"+"注明,不属于该等级的帝国成员则以"-"注明,帝国成员不属于其原有等级的原因很多,有可能是等级变化(像巴伐利亚成为选侯等级)也可能是被大邦国吞并失去其直属帝国的地位,也可能是被临国兼并而不再属于帝国,还有帝国名录记录错误而被删除者,一般都在该行注有原因,对于1521年还不属于该等级的帝国成员,一般都单独列成一项注明为到1755年新的等级成员.
帝国成员名录
首先是选侯等级,序号1-7的是1521年列为选侯等级的帝国成员,巴伐利亚和汉诺威则是1755年统计时已经成为选侯等级的帝国成员,
选侯之后是诸侯等级这个等级当中首先列出的是教会和世俗诸侯,教会诸侯包括大主教和主教们,然后是世俗诸侯,作为补充的是分别列出的至1755年新的教会和世俗诸侯,
在教会和世俗诸侯之后是高级教士,以及伯爵和领主们,高级教士包括修道院院长和大教堂教长,女修道院院长,以及骑士团领地(骑士团本身被列为教会诸侯等级),
最后是帝国城市等级
I选侯
序号 1521年 1755年 说明
1 美茵茨 +
2 特里尔 +
3 科隆 +
4 波希米亚 + 1708年完全得到重新确认
5 普法尔茨 +
6 萨克森 +
7 勃兰登堡 +
至1755年新增加的选侯:
8 巴伐利亚 1623—1648年
9 汉诺威(不伦瑞克选侯邦)1692—1708年
II诸侯
A大主教
1、 马格德堡 + 世俗诸侯(勃兰登堡)
2、 萨尔茨堡 +
3、 贝桑松 +
4、 不莱梅及城市 + 世俗诸侯(1648年,瑞典;1719年汉诺威)参见帝国城市(序号86)
B主教
1、 班贝格 +
2、 维尔茨堡 +
3、 沃尔姆斯 +
4、 施佩耶尔 +
5、 斯特拉斯堡 +
6、 艾希施塔特 +
7、 奥格斯堡 +
8、 康斯坦茨 +
9、 希尔德斯海姆 +
10、 帕德博恩 +
11、 库尔 + 1648年瑞士联邦疆域,无直属领地的帝国等级主教
12、 哈尔伯尔施塔特 + 世俗诸侯(勃兰登堡)
13、 费尔登 + 世俗诸侯(瑞典,1719年汉诺威)
14、 明斯特 +
15、 奥斯纳布吕克 +
16、 帕绍 +
17、 弗赖辛 +
18、 基姆湖 — 邦国领地(萨尔茨堡)
19、 古尔克 — 邦国领地(奥地?BR>20、 泽考 — 邦国领地(奥地利)
21、 拉凡特 — 邦国领地(奥地利)
22、 巴塞尔 +
23、 瓦利斯(锡滕) — 归瑞士联邦
24、 累根斯堡 +
25、 迈森 — 归萨克森选侯邦
26、 瑙姆堡 — 归萨克森选侯邦
版本说明
G.厄斯特莱希和E.霍尔策编制
I. 1521年名册上的帝国等级
(参照1755年的材料)
说明:1521年帝国名册刊印在《德意志帝国等级会议档案》(1896年)第56期第424年—442页,并见诸K.措伊默尔《德意志帝国体制史原始资料集》(1913年第二版),第181期第313—317页。本表所包列等级集团的编号系编制者所加。表中注明+号者表明该等级也包含在1755年由克利斯蒂安-奥古斯特-贝克为约瑟夫大公汇编的半官方材料中(见1964年印行的《玛利亚-特蕾西娅时代的帝国体制》,第530—557页);注明“—”号者则表明是同一材料中所没有的。1521年和1755年之间变动的材料主要根据约翰-海茵里希-策德勒的《大百科辞典》(1732—1754年哈勒和莱比锡版)和约-雅-莫泽尔的《德意志帝国等级、帝国骑士等级及其他直接的帝国成员》(美茵河畔法兰克福1767年版,或《新德意志国家法》,第四卷)以及其他著作。另外还参考了A.蒂勒《德意志邦国领地》一书中所附的《帝国各部分(1521你那和1792年)一览表》(1931年第七版,第二卷,第194页以下)。——对各等级的注释性说明以简要形式另栏出现
这是G.厄斯特莱希和E.霍尔策编制的<帝国等级一览表>刊载于<格布哈特德意志史手册>第二卷附录之中,录入的部分说明了 1521年到1755年之间的的帝国成员及其变动.
帝国等级一览表按照等级编制,所有在1521年已经成为帝国成员的都被列入其中,到1755年仍然属于该等级的帝国成员以"+"注明,不属于该等级的帝国成员则以"-"注明,帝国成员不属于其原有等级的原因很多,有可能是等级变化(像巴伐利亚成为选侯等级)也可能是被大邦国吞并失去其直属帝国的地位,也可能是被临国兼并而不再属于帝国,还有帝国名录记录错误而被删除者,一般都在该行注有原因,对于1521年还不属于该等级的帝国成员,一般都单独列成一项注明为到1755年新的等级成员.
帝国成员名录
首先是选侯等级,序号1-7的是1521年列为选侯等级的帝国成员,巴伐利亚和汉诺威则是1755年统计时已经成为选侯等级的帝国成员,
选侯之后是诸侯等级这个等级当中首先列出的是教会和世俗诸侯,教会诸侯包括大主教和主教们,然后是世俗诸侯,作为补充的是分别列出的至1755年新的教会和世俗诸侯,
在教会和世俗诸侯之后是高级教士,以及伯爵和领主们,高级教士包括修道院院长和大教堂教长,女修道院院长,以及骑士团领地(骑士团本身被列为教会诸侯等级),
最后是帝国城市等级
I选侯
序号 1521年 1755年 说明
1 美茵茨 +
2 特里尔 +
3 科隆 +
4 波希米亚 + 1708年完全得到重新确认
5 普法尔茨 +
6 萨克森 +
7 勃兰登堡 +
至1755年新增加的选侯:
8 巴伐利亚 1623—1648年
9 汉诺威(不伦瑞克选侯邦)1692—1708年
II诸侯
A大主教
1、 马格德堡 + 世俗诸侯(勃兰登堡)
2、 萨尔茨堡 +
3、 贝桑松 +
4、 不莱梅及城市 + 世俗诸侯(1648年,瑞典;1719年汉诺威)参见帝国城市(序号86)
B主教
1、 班贝格 +
2、 维尔茨堡 +
3、 沃尔姆斯 +
4、 施佩耶尔 +
5、 斯特拉斯堡 +
6、 艾希施塔特 +
7、 奥格斯堡 +
8、 康斯坦茨 +
9、 希尔德斯海姆 +
10、 帕德博恩 +
11、 库尔 + 1648年瑞士联邦疆域,无直属领地的帝国等级主教
12、 哈尔伯尔施塔特 + 世俗诸侯(勃兰登堡)
13、 费尔登 + 世俗诸侯(瑞典,1719年汉诺威)
14、 明斯特 +
15、 奥斯纳布吕克 +
16、 帕绍 +
17、 弗赖辛 +
18、 基姆湖 — 邦国领地(萨尔茨堡)
19、 古尔克 — 邦国领地(奥地?BR>20、 泽考 — 邦国领地(奥地利)
21、 拉凡特 — 邦国领地(奥地利)
22、 巴塞尔 +
23、 瓦利斯(锡滕) — 归瑞士联邦
24、 累根斯堡 +
25、 迈森 — 归萨克森选侯邦
26、 瑙姆堡 — 归萨克森选侯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