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则】:
1. 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的最新规则;
2. 比赛器材自备,并符合规则规定,运动员必须穿着骑行服和佩戴自行车头盔进行比赛;
3. 每名参赛者限参加一个比赛项目;
4. 赛前30分钟运动员本人需戴好头盔、按照规定正确佩戴身体号码布,到起点签到,接受检录,否则不允许比赛。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
5. 考虑运动员的健康和安全因素,裁判有权令明显落后的运动员退出比赛;
6. 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决定停止比赛。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
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赛事裁判】:
本次比赛由赛事组委会裁判委员会仲裁。
【竞赛规则】:
1. 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的最新规则;
2. 比赛器材自备,并符合规则规定,运动员必须穿着骑行服和佩戴自行车头盔进行比赛;
3. 每名参赛者限参加一个比赛项目;
4. 赛前30分钟运动员本人需戴好头盔、按照规定正确佩戴身体号码布,到起点签到,接受检录,否则不允许比赛。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
5. 考虑运动员的健康和安全因素,裁判有权令明显落后的运动员退出比赛;
6. 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决定停止比赛。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
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赛事裁判】:
本次比赛由赛事组委会裁判委员会仲裁。
诸城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201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