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我市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现对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调查范围为:具有我市城镇居民户籍的城镇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在本辖区内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在调查地居住半年以上),且被调查家庭不拥有住房或拥有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且家庭不超过50平方米,单人户不超过30平方米)。
2010年底前已纳入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登记已公示合格的家庭不在此次调查范围。
2011年新增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可列入调查范围。
登记时间:截止到5月16日
登记地点:团结里社区居委会
团结里社区居委会
2011.05.11
此次调查范围为:具有我市城镇居民户籍的城镇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在本辖区内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在调查地居住半年以上),且被调查家庭不拥有住房或拥有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且家庭不超过50平方米,单人户不超过30平方米)。
2010年底前已纳入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登记已公示合格的家庭不在此次调查范围。
2011年新增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可列入调查范围。
登记时间:截止到5月16日
登记地点:团结里社区居委会
团结里社区居委会
2011.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