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最后的结尾很好啊,STONE是有善心的,他选择用自己的命作为赌注,看一下MAD是不是也和他一样认为地下判官没有错,而MAD也用了最好的方式告诉了STONE:我朝地上打了几枪,是因为于私人感情上我觉得你该死,但是于理,我仍要捉你归案,由法律制裁。
我想STONE也明白了MAD的意思,最后决定自首。
这部剧不同于别的刑侦剧,在别的剧里,也许**永远都是对,法律永远都是至高无上不会犯错,似乎案与案之间都是独立的,但是这部剧有一个主线贯穿始终,那就是回答一个问题——到底法律的地位如何。这就使得剧情比较紧凑连贯,给我的感觉是开始考虑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了。但是他最后MAD的做法以及STONE的自首还是给出了答案,那就是很多案例都是于情可恕,但是于理难容。法律终究还是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无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外。
几位主演演的都非常好,黄日华把这个亦正亦邪的角色演的无可挑剔。
我想STONE也明白了MAD的意思,最后决定自首。
这部剧不同于别的刑侦剧,在别的剧里,也许**永远都是对,法律永远都是至高无上不会犯错,似乎案与案之间都是独立的,但是这部剧有一个主线贯穿始终,那就是回答一个问题——到底法律的地位如何。这就使得剧情比较紧凑连贯,给我的感觉是开始考虑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了。但是他最后MAD的做法以及STONE的自首还是给出了答案,那就是很多案例都是于情可恕,但是于理难容。法律终究还是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无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外。
几位主演演的都非常好,黄日华把这个亦正亦邪的角色演的无可挑剔。